3月23日,省质量标准院召开干部大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海林出席并讲话,人事处处长赵梅主持会议,省质量标准院党委书记王欢参加会议。会议宣布了省局党组关于王舒同志担任省质量标准院(省质量技术审评中心、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院长(主任)的决定。欧海林指出,此次干部调整是省局党组立足全省市场监管与质量标准化事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局党组对省质量标准院领导班子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欧海林对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坚持勤学善思,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标准化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二是强化团结协作,凝聚奋进合力。领导班子带头讲团结、重协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营造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汇聚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勇于担当作为,彰显职能作用。紧扣市场监管中心工作,立足质量标准研究主责主业,主动服务产业发
3月17日,省质量标准院联合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宜宾学院、成都工业学院等单位及试点高校,共同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工作研讨。省质量标准院介绍了试点工作整体开展情况,明确校院双方职责与协作方向。各参会高校围绕标准化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培养、实践教学开展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其中四川大学依托优势学科开展标准化微专业建设,西南科技大学推进标准化课程体系建设,宜宾学院构建完整培养体系并配套开展竞赛等产教融合活动,成都工业学院探索将标准应用融入专业教学。各方同步梳理了当前融合工作的难点与发展思路,形成多项务实共识。省质量标准院党委书记王欢表示,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是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重要举措,省质量标准院将积极整合科研项目、标准信息及专家智库资源,为试点高校提供“接地气”的实践土壤和“跟得紧”的技术后盾,培养“懂技术、通标准”的技术人才。进一步深化与试点高校合作,推动标准化课程共建、师资共培及学生实训项目等落地,共同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融合模式,为四川产业高质量发
3月15日,由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办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益活动在成都市武侯区举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余德仲出席活动,省质量标准院受邀开展物品编码技术宣传推广。省质量标准院物品编码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紧扣活动主题,精心准备了丰富的宣传资料和简便的演示设备,在现场围绕GS1标准、商品条码 、二维码、数字标签、质量追溯、条码质量等向参加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通过中国编码 APP演示了商品信息扫码核验、产品质量一码追溯的操作流程,还通过便携式条码检测仪演示了条码符号印刷品质量检测的过程,促进了社会大众对物品编码技术的全面了解和应用感知。下一步,省质量标准院将持续深化物品编码技术的宣传和推广,为营造“提升消费品质、乐享美好生活”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3月5日,《放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通用要求》行业标准工作推进会在省质量标准院召开。该标准是我省主导的首个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标准,成功获批立项,意义重大。省局安全总监余德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消保处处长董立欧、标准化处二级调研员淳琪,省质量标准院党委书记王欢、总工程师杨弋参加会议。会上,省质量标准院围绕标准立项背景、前期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汇报了标准编制推进情况,系统介绍了我省放心消费建设实践基础以及项目立项、草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成果,提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提升标准质量、深化调查研究、强化协同联动等方面持续推进编制工作。与会人员围绕标准框架、重点内容和推进路径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淳琪从标准编制专业技术角度作了指导,董立欧就加强协同配合、压紧压实任务、扎实推进后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余德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前期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标准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准确把握编制原则和方向,坚持开门立标准,广泛吸收各方面经验做法;三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联合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检测规[2025]4号,以下简称《补充要求(2025)》),统一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1月15日,省质量标准院组织召开《补充要求(2025)》解读培训会。省局认检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夏凡出席会议,省质量标准院副院长王铮主持会议。本次培训邀请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教授级高工史箴授课。作为省内知名的环境监测领域资深专家,史箴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实践和资质认定评审经验,系统解读了《补充要求(2025)》及相关技术评审事项。培训重点围绕机构申请的不同类型,对监测人员配备、现场测试与采样、文件控制、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报告及基础监测能力等条款进行了逐一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阐释了评审过程中贯彻落实《补充要求(2025)》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与核查要点,以及评审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