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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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讯 上半年,在世界经济增长加快,国际贸易整体从低谷回升的大环境下,我国西药类产品对外贸易出现恢复性增长,进出口额达到336.88亿美元,同比增长17.06%,增长率在时隔两年后重回两位数。由于西药类产品外贸增长率显著高于中药类和医疗器械类产品的外贸增长率(分别为5.54%和4.19%),西药进出口额在我国医药外贸中的占比自2010年以来第一次重新回升到60%以上。   与我国商品外贸整体形势类似,西药类产品对外出口和进口贸易回暖势头都比较明显。其中,出口额为168.7亿美元,同比增长7.55%;进口额为168.18亿美元,同比增长28.46%;进出口贸易越发平衡,贸易顺差仅余5157万美元,同比减少98%。   出口   量增价减态势延续   2017年1-6月,我国出口西药类产品488.07万吨,同比增长9.7%,出口数量再创历年上半年统计新高。但与此同时,出口均价出现了1.96%的同比下跌,延续近年来的低迷态势。   上半年月度数据显示,除2月份出口额受春节假期影响出现同比小幅减少外,其余月份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从量价上看,1、2月份量价背离明显,随后逐渐平稳,出口数量同比增长势头放缓,出口均价同比变化由跌转涨。   宏观上看,我国西药类产品出口形势仍未脱离量增价跌的通道;但从月度数据分析,上述趋势已现结束迹象。这与国际经济增长回暖、国际市场购买力有所恢复有关。 西药外贸上半年成绩:制剂对美出口均价暴涨55%!   原料药、生化药增势明显   2017年上半年,我国西药类产品三大类别的出口格局保持稳定。原料药出口占比高达82.88%,有所上升;而西药制剂和生化药的出口占比分别小幅下降至9.16%和7.96%。 西药外贸上半年成绩:制剂对美出口均价暴涨55%!   具体来看,我国原料药上半年出口金额达139.81亿美元,同比增长8.18%,增势相对明显。出口数量达450.22万吨,同比增长9.89%,在出口均价下跌1.56%的情况下主导了原料药的出口增长。大宗原料药品种中,氨基酸类、维生素类、氨基糖苷类等出现了两位数的出口同比增幅,解热镇痛类、头孢菌素类、激素类等出口增势也较突出,磺胺类、林可霉素类、氯霉素类等则分别出现了显著的出口负增长。   西药制剂上半年出口金额为15.45亿美元,同比微增0.98%,其中出口数量小幅增加3.73%,出口均价小幅下降2.65%。其中,激素类、头孢菌素类制剂出口同比增幅均为两位数,表现优异。   生化药出口数量同比增加10.66%,即便有1.39%的出口均价下跌,仍使出口金额获得了9.12%的同比增幅,出口金额达到13.44亿美元。肝素类、蛋白胨衍生物等均有较快的出口增长。   美国重回榜首   2017年上半年,我国西药类产品出口目的市场依然集中于亚欧两大洲,合计出口额占比高达72%,但出口增速分别为6.18%和5.63%,低于西药整体出口增速。对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的出口增速较快,分别为13.84%和11.16%,但出口占比依然较小。从量价关系上看,对拉丁美洲和大洋洲的出口量价背离比较明显,对二者的西药类产品出口数量均增长22%以上,但出口均价均下跌了10%以上;对亚洲和北美洲的出口价格比较稳定,仅有1%左右的微降;对非洲的出口表现则是量价齐升。   我国西药类产品在上半年出口到20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对前十大目的国的出口额占比高达57.5%。 西药外贸上半年成绩:制剂对美出口均价暴涨55%!   美国反超印度,重夺我国西药出口目的国榜单冠军,上半年我国对其西药类产品出口额达22.4亿美元,同比增长 13.77%,出口表现为量价齐升。其中,原料药出口额占比为82%,原料药出口类别中,氨基酸类、激素类、解热镇痛类、维生素类、中枢神经系统类等的出口额均实现了强劲增长,但林可霉素类、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等的出口额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在西药制剂的出口上,我国企业没能延续去年迅猛的增长势头,出口额仅实现了3.51%的同比增长,不过出口均价暴涨了55%值得关注,说明了我国对美国出口的西药制剂产品附加值较高。   印度从我国西药出口目的国榜单首位上掉落,以微小的差距屈居第二,上半年我国对其西药类产品出口额为22.28亿美元,同比增长6.94%,在出口数量微降不足1%的情况下出口均价上涨近8%。其中,我国对印度原料药出口占据我国对其西药类产品出口总额的94%,头孢菌素类、维生素类、解热镇痛类、氨基糖苷类、心血管系统类等的出口额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同比增长,而氨基酸类、激素类、大环内酯类等的出口额则出现了下滑。尤其是去年以来印度对我国产阿莫西林和氧氟沙星原料药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导致上半年我国对印度相关产品出口额有所下滑。   位列我国西药出口目的国榜单3~7位的依次是日本、韩国、德国、荷兰、巴西,以及位列第九位的泰国,我国对其出口额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尤其是对德国西药类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率高达18%;对位列第八位的意大利和第十位的西班牙则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负增长,尤其是对西班牙的出口受当地罢工影响,大幅下降了14%。   民营企业活力旺盛   上半年,我国经营西药类产品出口的企业数量继续增加,达到10074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94家。民营企业依然是我国西药类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出口企业数量达8041家,出口金额占比达58%,同时出口额也实现了6.46%的同比增长率;三资企业表现较好,1427家三资企业西药类产品出口额占比达到29%,金额同比增幅达到12%;国有企业出口活力持续衰退,上半年西药类产品出口额仅小幅增长2.9%。   在上万家企业中,跨国巨头阿斯利康西药类产品出口额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增幅高达715%,并勇夺我国西药出口企业榜单第一名,原因很可能是其在国内的生产基地从去年开始投产并产生国内外销售效益。华海药业、创诺医药等企业出口额也实现了高速增长,前者原料药和制剂均衡增长,后者主要依靠原料药的出口增长。   进口   量价齐升促增长   2017年1-6月,我国进口西药类产品90.68万吨,同比增长16.9%,进口数量一举扭转了去年的颓势。进口均价继续上涨,同比涨幅达到9.88%。   从月度数据上看,各个月份西药类产品进口额均有两位数以上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1月份和5月份同比增幅均达到40%。进口数量也分别出现不同程度增长,进口均价仅在2月份出现同比下跌,其余月份保持上涨。 西药外贸上半年成绩:制剂对美出口均价暴涨55%!   三大类进口猛增   2017年上半年,我国西药类产品三大类别进口均出现迅猛增长。生化药进口同比增幅最大,达32.9%,源于我国对免疫制品、抗血清、胰岛素、人用疫苗等的进口需求大增;西药制剂进口增幅也高达32.49%,激素类、维生素类、青霉素类、抗感染类等大部分种类药品进口均实现大幅增长,导致西药制剂进口额占据我国西药类产品进口额的比例首次超过50%;原料药的进口增幅虽最低,但也有17.84%,维生素类、心血管系统类进口增幅明显。   欧洲来源占比近七成   欧洲一直是我国进口西药类产品的主要来源地。上半年,我国从欧洲进口的西药类产品金额高达114.89亿美元,同比增长27.26%,占据我国西药类产品进口总额的比例升至68%。从亚洲、北美洲的进口额也分别取得了25%和58%的同比增长率,从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进口额则出现了下降。   我国西药类产品进口来源国榜单前十强中除美国和日本外,全部为欧盟国家,足以说明欧洲在我国西药进口市场中的强势地位。我国从前十强国家的进口额在上半年均实现了5%~59%不等的增长,累计进口额占比近八成。其中,德国位居该榜单首位,从其进口额占据我国西药类产品进口总额的1/5强,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美国位居次席,我国从其进口额取得了在前十强中最大的同比增幅59.39%。   三资企业仍为主力   上半年,我国经营西药类产品进口的企业数量继续增加,达到594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289家。其中,企业数量最多的三资企业仍是进口主力军,2847家企业贡献了71%的西药产品进口额,进口额同比增幅也高达30.39%;民营企业进口增幅稍逊,28.28%的增幅使其进口占比略微提升至16%;国有企业进口占比下滑至13%。   展望   大环境复苏,风险仍不容忽视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继续改善,呈现出七年来首次“同步复苏”局面。发达经济体中,美国、欧元区和日本经济普遍回暖;新兴经济体中,中国和印度继续引领增长,俄罗斯和巴西逐步走出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先后上调全球经济增速预估值。国际贸易和投资继续回暖,WTO发布的世界贸易景气指数为2011年5月以来的最高水平,国际投资也呈现出持续增长态势,预示着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复苏。   在大环境影响下,西药类产品国内外需求继续稳定增长,加之我国政府今年继续在为企业减负、加快新业态发展、调整贸易结构、营造有利环境上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贸易增长提供多重助力,我国西药类产品贸易呈现进出口双旺局面。预计下半年我国西药类产品进口额将延续上半年的增长势头,维持两位数的同比增长率。   但下半年的增长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是美国、欧元区等主要经济体通胀等问题犹在,全球经济增长依然面临挑战;二是美国威胁要对中国启动“301调查”,单边贸易保护主义现抬头之势,为国际贸易形势增添了新的变数;三是出现地缘政治和军事冲突概率增加,朝核问题、叙利亚武装冲突等均会对国际经济和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四是国内外药品监管形势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国内药监部门的GMP飞行检查越发频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入深化执行阶段,环保政策逐渐收紧,企业生存压力继续增大;五是关注国际市场、寻求从事西药进出口业务的国内企业数量增加,这不可避免会导致竞争更加激烈,西药类产品出口均价的不断下跌也与此有关。 来源:医药经济报
  记者从17日在成都举行的第三届国际口岸经贸物流合作大会上获悉,四川通过提升口岸功能、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助力四川自贸试验区发展。   今年8月24日,包括四川在内的第三批试点省份接入“单一窗口”标准版。目前四川“单一窗口”累计注册用户已达22家,覆盖成都、绵阳、泸州、宜宾4个试点城市。企业只需“一次录入”,就可实现通关业务“一窗办结”,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减少了成本。   今年1-8月,四川自贸区所在的成都、泸州两市共实现外贸1855亿元,同比增长69.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亮丽成绩单的背后,是口岸功能建设的“红利”逐步释放。   四川省口岸与物流办公室主任吴舸表示,在标准版开放的7大业务功能基础上,四川“单一窗口”还结合本省口岸通关业务特点,拓展了物流监管系统、一单多报系统等特色功能;为配合四川自贸区建设,还同步配套建设自贸区专用服务平台。   “‘单一窗口’不仅有效提升口岸物流效率,还能通过大数据挖潜为企业提供更多个性化、互动化服务。”国家口岸办副主任韩坚表示,我国提出到2020年底前实现“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环节向前置和后续环节拓展,进一步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届时将极大优化沿线国家货物通关流程。(杨迪 李书简)   来源:新华社
本报讯(记者 岳 川) 日前,经四川乐山检验检疫局查验合格,乐山纯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15吨、货值10余万欧元的工业级混合油在重庆通关并装船,通过海运发往荷兰。这是乐山首次出口工业级混合油。 工业级混合油俗称“地沟油”,主要由餐厨废油提炼而成,经过加工后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润滑油、航空燃油等领域。2009年,欧盟出台可再生能源指令(RED),认为工业级混合油符合可持续性发展要求,可作为生产生物燃料所用原料。“地沟油”经过加工后可转化为工业级混合油,最终制成生物柴油,成为汽车的“美食”。由于动植物油脂比石化油产生的硫排放更低,欧洲部分国家强制要求每升燃油中要有3%~7%的动植物油脂。因此,由工业级混合油制成的生物柴油在欧盟共同体市场倍受欢迎。 乐山局大力推动乐山工业级混合油和生物柴油生产出口。该局与进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沟通,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涉及检验检疫的单证准备、报检申请等工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本报讯 (赵 欢 记者丁 莹)近日,记者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获悉,我国已基本完成获认可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转换工作。截至9月初,获得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QMS)已有105家完成新版标准认可转换,占全部获认可QMS认证机构的96.3%;获得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机构已有96家完成新版标准认可转换,占全部获认可EMS认证机构的95%。 据介绍,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于2018年9月15日结束转换期,如果在截止日期(2018年9月15日)前仍未完成新版标准转换工作,相应QMS或EMS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将被撤销,相应获证组织的原认证证书将自动作废。为做好标准换版转换工作,CNAS在2015年10月就发布了标准换版的转换政策及转换评审安排,从2015年12月起,全面开始了认可转换工作。 近日,在距离最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转换期结束还有一年之际,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肖建华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主席弗兰克·玛卡莫发布联合倡议,敦促获证组织尽快安排新版标准转换。两位主席在联合倡议中指出,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在旧版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非常合理的改进。采用和实施新版标准并持续获得认证,有利于组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并带来一系列积极的成果。请未完成认证标准换版审核的获证组织尽快安排新版标准转换,获得世界领先的两个管理体系标准带来的效益。 据了解,CNAS还积极引导获证组织全面升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向获认可认证机构发出倡议,号召认证机构尽快完成获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可转换工作。 来源:中国质量报
中新网9月21日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今日指出,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都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内外资企业在中国一视同仁。我们还会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继续努力,不是使投资环境更加复杂化,而是使外国投资更容易落得下来,落得便利,落得安心。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欧盟商会于9月19日发布2017-2018年度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建议书质疑中国制定专门的针对外资的政策,包括制定《外国投资法》、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意义》,认为这些做法会使投资环境复杂化,阻碍外商投资。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高峰表示,首先想强调的是,吸收外资一直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推动了资源合理的配制,促进了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制定或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等措施,不断对外资开放市场,减少外资的准入限制,成效是全世界投资者有目共睹的。 高峰指出,记者提到的外资企业的有些担心和质疑,完全没有必要。实际上,无论是我们拟定中的《外国投资法》,还是其他关于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立法的形式推动扩大对外开放,为在中国的外资企业营造一个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环境。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都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内外资企业在中国一视同仁。 高峰提到,我们还会在投资便利化方面继续努力,不是使投资环境更加复杂化,而是使外国投资更容易落得下来,落得便利,落得安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满洲里9月21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政府21日对外宣布,14日,从满洲里铁路新国际货场首发的中欧班列,已正式抵达终点站莫斯科。这标志着满洲里口岸正式“入列”中欧班列始发站。 满洲里口岸作为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目前通过这里出境的“中欧班列”多达20余条线路,涵盖了中国西南(渝满俄)、华南(粤满俄、湘满欧、汉满俄)、华东(苏满欧)、东北(营满欧、哈满俄)等15个省市地区。 满洲里市政府消息指,由满洲里市首发的这一班列共有41个集装箱,满载机械设备、纺织品等,货品总价值高达550万美元。 官方称,到年底前,满洲里预计将开行至俄罗斯的“中欧班列”30列,真正实现常态化运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19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试行)》19日在北京发布。这是中国仲裁机构第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将改变中国企业解决对外投资争端提供保障。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第三大吸收外资国,中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正越来越多,迫切需要专业、国际、便利的投资争端仲裁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表示,因中国仲裁机构尚没有受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实践,也没有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上述投资争端大多只能诉请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解决。在此情况下,此次出台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填补了中国在该领域的空白,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将为企业“走出去”带来利好。 新出台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正文共58条,在公开审理、仲裁员名册、仲裁地、仲裁庭管辖权等方面都吸收和借鉴了国际先进做法,例如允许对外公开仲裁资料,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等。同时,规则也注重引入中国仲裁的经验和传统做法,包括“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等。 规则赋予了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员的权利,也从制度上保障了仲裁庭不受行政机关、其他个人和组织的干涉,能独立公正做出裁决。 这部规则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商务部14日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1至8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2个国家和地区的4789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687.2亿美元,同比下降41.8%,非理性对外投资得到进一步遏制。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85亿美元,同比下降1.6%,新签合同额1495.7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3.6万人。8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95.2万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1至8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1至8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2个国家有新增投资,合计85.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2.4%,比去年同期增加4.3个百分点。 二是对外投资降幅收窄,行业结构持续优化。1至8月,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降幅比1至7月减少2.5个百分点,进一步收窄。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分别为31.1%、16.9%、12.6%和10.9%。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没有新增项目。 三是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多,带动出口作用明显。1至8月,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达到444个,合计1256.7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4%。对外承包工程带动货物出口97亿美元,同比增长18.6%,高于同期货物贸易出口增幅。 四是境外经贸合作区聚集效应凸显,促进中国与东道国共同发展。1至8月,我国企业在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67.2亿美元,总产值187.1亿美元。截至8月底,我国企业在44个国家和地区在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共计99个,累计投资323.8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3882家,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24.7万个。 近年来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境外投资出现了非理性倾向,部分企业频频出手、大额收购,引起了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当前,在境外投资已经步入风险高发期的背景下,多部门合力构筑“走出去”风险防控网的趋势已经愈加显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依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明确房地产、酒店、娱乐、体育等投资列入限制类。此外,还明确我国将建立境外投资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投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去年年底以来的政策实践看,监管收紧在行业上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酒店、娱乐、体育俱乐部等领域,项目层面主要针对的是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预计2017年全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量将出现大幅下降。 不过,梁国勇同时强调,总体上看,今年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下降是理性的回归,符合遏制非理性投资的政策意图。中国制造业海外投资增长、企业加快全球布局是大势所趋,应不会受到短期政策收紧的影响。在挤掉“水分”之后,中国对外投资将恢复增长。无论如何,中国经济的转型和升级离不开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和中国跨国公司的成长和扩张,这是中国对外投资的基本驱动因素。“一带一路”的推进也将持续对中国海外投资的规模和结构产生积极的影响。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9月17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始实施。GB2761中规定了我国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GB2762中规定了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化学污染物限量要求。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的GB2761-2017增加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 限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要求,新版的GB2762-2017删除了植物性食品稀土限量要求、新增加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要求。此外,结合GB2761-2011及GB 2762-2012发布实施后遇到的一些问题,新版标准兼顾与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对上述两项标准文本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盐田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国外食品生产企业及进口商注意以下事项:及时关注新标准,进口商要敦促国外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我国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并鼓励国外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严于GB2761、GB2762的控制要求,确保进口食品的各项指标达到我国新标准要求,避免造成相关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新的检测安全标准以进出口食品的报检日期为准。GB2761及GB2762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自9月17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废止,新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需特别注意新增及取消的项目。如新增了葡萄酒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指标为2.0μg/kg。赭曲霉毒素A是一种有毒的真菌代谢产物,欧洲食品赭曲霉毒素A风险评估报告曾指出,人类摄入赭曲霉毒素A主要来自谷物,其次是葡萄酒和咖啡等。植物性食品稀土限量被取消,茶叶将不受“稀土超标”困扰,此前盐田口岸进口茶叶不合格原因70%以上为稀土超标。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于9月3日-5日在厦门正式召开,多年来金砖国家遵循开放透明、团结互助、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原则和“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国家精神,以成为新兴经济市场的领头羊和国际经济关系民主化的自然推动力。   纺织服装是“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的重要商品之一,同时也是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传统民生产业。那么,出口金砖国家纺织品需要注意哪些事情?为此,记者采访了江苏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贸易措施咨询中心,专家为记者对比金砖国家纺织品相关法律和法规。   巴西   巴西的纺织和服装产品是世界上最强、最具代表性的市场之一,且巴西是少有的几个从纺织纤维到服装设计的各个环节都有了解的国家之一,巴西的纺织和服装行业为巴西国民生产总值贡献了4.1%,巴西在纱线、面料和针织品生产上仅次于中国、印度、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和南非,是全球第七。   与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立法原则一样,巴西的立法也是基于产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巴西具有比欧盟更为详细和严苛的产品特定名称和标签要求,强制性合格评定仅适用于产品名称和标签要求,并形成国家检验,在入关时海关会进行严格管制。   巴西法令Law No. 9933规定,凡是在巴西境内从事产品制造、进口、加工、组装、包装或商品化的个人或法人实体,都必须符合使用的技术法规要求。所有的技术法规都是通过合格评定机制来履行实施的。   当下,对于进口到巴西的纺织服装、鞋类和皮革产品,对于标识标签要求,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和工业质量研究所(INMETRO)颁布了技术法对进口纺织纤维、成品或半成品产品的标识标签进行强制性要求和监管。   俄罗斯   俄罗斯属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国家。由于俄罗斯纺织业长期以来生产不景气,国产商品不能满足其市场需求,进口依赖程度较大。目前,俄纺织工业70%的原材料依赖进口,除棉布和纯毛布料及一些工业用纺织品外,丝织、人造丝绸、窗帘布等其他日用纺织品主要从中国、东南亚和土耳其进口。   俄罗斯境内的纺织品需满足认证及标准要求,其中,认证程序按照俄标委《纺织品和轻工产品认证规则》决议进行,对俄罗斯境内产品和强制清单中规定的进口产品适用,纺织品进入俄罗斯市场必须取得GOST R认证和生态认证。标准则同样参照GOST系列标准,如GOST R ISO 17702-2016鞋类.鞋帮测试方法.耐水性、GOST R ISO 16373-2-2016纺织品.染料.第2部分.可萃取染料测定常规方法,包括过敏性染料和致癌染料的测定(方法使用吡啶-水)。   除此之外,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俄罗斯贸易部派人员在商场对国产和进口产品进行随抽,要求纺织品标签的所有资料都必须用俄文书写。进口产品的信息可以粘贴在原产品的商标上或产品包装上。俄罗斯对于商标本身的质量,也规定了一定的技术要求。如标签不能粘到一起或是悬挂、标签应当保持图象留下的光泽状态,以及规定了纸张的保湿状态等。同时,俄罗斯对部分纺织品的标签还提出了美观要求。如缝纫、针织的制品、鞋帽等产品。   印度   印度是世界最大的黄麻生产国、第二大棉、丝绸及第五大合纤维生产国,尤其是棉花生产量远大于国内用量。印度的纺织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目前已经形成一系列较齐全的产业门类,包括棉纺织、化纤、黄麻、丝绸、毛纺、服装等,成为该国规模最大的产业。   印度标准化工作主要由印度标准局(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 BIS)带头开展,包括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测试,而纺织品相关政策的制定、规划、进出口发展和贸易主要由印度纺织部负责。   印度环境保护法案1986(Environment (Protection) Act, 1986)规定禁止纺织品中的有害染料的使用,且要求纺织品在进口货物装船前,需要认证申明装载的货物不含偶氮染料,装船前的证书必须从原产地国家认证机构认可的纺织测试实验室获得,证明产品不含禁用染料。同时,印度还限制二手纺织产品进入印度。   南非   目前,南非纺织业规模为非洲第一。南非消费者对纺织品需求具有多样化和数量小的特点,其对品种的需求与发达国家无异,但总体消费水平却只有发达国家的1/3左右。南非本地产服装只能满足内需的60%,当地对冬夏两季成衣需求量大。   南非标准基本是由制造商、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共同讨论制定出来的,以符合社会和科技需求为目的,其中大多数是为自愿性使用而设计,国家也不施加任何强制性规定要求履行,仅有少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南非标准局SABS将这些强制性标准称作“法定强制规范”(Legal Compulsory Specifications)。   此外,南非对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维持着对包装和标签的要求,根据南非贸易和工业部的规定,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必须标示相关内容且包装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准进口和在南非国内市场销售。   中国   我国纺织品行业涉及产业用、家纺、服装等领域,产品种类繁多,涵盖棉、毛、丝、麻等,产品技术标准门类较多,目前我国对市面上纺织品质量的监管除了要求符合《中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之外,主要的保证产品符合要求的手段即是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使用,所有在中国市场上售卖的国产或进口产品必须符合相对应对的标准要求。除标准外,中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纺织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目前,已有的标准包括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18885《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上述标准对纺织产品的物化性能及标签提出了要求。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金砖国家对纺织品流入市场的监管都有各自的特点,有些侧重产品本身安全性,有些侧重产品标识标签,有些通过认证要求监管,有些直接通过标准进行监管,有些认可国际标准,有些需要依据本国要求来合规。总之,法规、标准这些技术性贸易壁垒虽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减少有害物质使用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保障消费者能够获取到足够的产品信息,实现环保安全的产品流通。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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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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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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