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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板争端考验中欧贸易关系
    欧盟各国政府原定于2013年10月3日进行一项投票,以决定是否向未作价格承诺的中国内地公司出口的太阳能板征收确定性反倾销税。不过,投票将延至2013年10月22日才进行,给予成员国更多时间考虑欧洲委员会的建议。
    欧洲委员会于2013年8月2日作出一项决议,接纳中国内地太阳能板生产商作出的价格承诺,并于决议附件列载一个清单,清单上的公司可获豁免欧洲委员会根据2013年6月5日公布的第513/2013号规例征收的临时性反倾销税。不过,若干欧洲生产商质疑价格承诺的效用。
    根据价格承诺,出口太阳能板的生产商自愿向欧委会作出承诺,调整出口太阳能板的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出口太阳能板到欧盟。价格承诺必须能令中国太阳能板停止向欧盟倾销,而欧盟亦会监察价格承诺的实行情况。若有关中国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欧委会可以向中国太阳能板征收或重新征收反倾销税。 
    欧洲太阳能板生产商对欧委会上述决议极为不满。欧洲太阳能板业协会ProSun坚持,中国太阳能板的订价必须高于每瓦特0.7欧元(价格承诺则把价格定于0.56欧元),以反映真实的生产成本。中国太阳能板生产商被指接受政府补贴,令欧盟业界流失15,000个职位。
    太阳能板生产商SolarWorld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申诉,反对欧委会接纳价格承诺。SolarWorld指出,若普通法院认同欧委会的临时调查结果,中国出口生产商亦会反对调查结果若干内容,例如产品定义及正常价值定义。
    除了上述的反倾销调查,欧委会于2013年8月底完成了针对太阳能板的反补贴调查。欧委会发现,中国内地的太阳能板出口商确实收取补贴,但强调这项调查结果不会影响在反倾销调查中接纳的价格承诺。
    中国与欧盟正就一项涉及倾销和补贴的综合协议进行谈判,并须于2013年12月5日前完成,当天正是欧盟实施太阳能板确定性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的限期。 
    由于成员国之间存在分歧,而欧盟生产商也反对价格承诺,欧委会将十分积极于未来数周达成新协议。不过,协议能否获得各方接受,属未知之数。此外,市场波动及新的贸易纠纷会为日后制造麻烦。在欧盟与中国的贸易摩擦中,太阳能板价格承诺只是欧洲公司向法院申诉的其中一个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飞利浦(Philips)质疑欧委会针对灯泡的反倾销调查,向欧盟法院申诉,但其后不获受理。因此,欧委会可以继续调查来自中国内地、巴基斯坦、菲律宾及越南灯泡的不公平订价问题。
    飞利浦及中国生产商杭州意博高科电器有限公司认为,由于业内支持调查的公司数目少于总数的50%,因此欧委会继续调查实属违法。不过,欧盟法院则反驳,指纵使业内少于50%公司支持调查,但欧委会仍然有权进行调查。欧盟法院称,欧盟的贸易法例规定,纵使有部分申诉被撤销,欧委会依然可以继续调查。
    最近,欧盟法院亦就征收中国制进口镁砖反倾销税的合法性作出裁决,拒绝受理中国大石桥三强耐火材料厂提出的上诉,要求欧盟豁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这家中国生产商质疑欧委会计算反倾销的方法,认为欧委会在比较产品的国内价格与出口价格时,错误地把增值税计算在内。
    不过,欧盟法院认为,欧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变化而更改计算反倾销税的方法,而欧委会在计算时只是「放弃调整」。
    另一方面,欧委会已通知欧盟各成员国,计划展开两项覆核调查,检视中国是否仍然倾销磺胺酸及柑橘罐头到欧盟。
    自2002年起,欧盟向磺胺酸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进口的磺胺酸征收的税率为33.7%。若欧委会未有延长实施期,这项措施将于2013年10月届满。不过,若欧委会决定展开覆核,当局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直至完成覆核为止,即可维持5年。
    柑橘罐头方面,若欧盟延长反倾销税措施,则中国制柑橘罐头进口到欧盟时,仍须缴付每公吨531.2欧元的反倾销税。这项反倾销税自2008年起实施,到2013年12月届满。在覆核调查中,欧委会将调查柑橘罐头是否仍有倾销情况,以及对欧盟业界的影响。若在覆核调查后,当局延长实施期,税率会维持不变。
    上述个案突显了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在多方面处于紧张状态,今后,中欧贸易仍会面对多项挑战。不过,近期传出中国与欧盟可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消息。
    欧盟于10月获邀与中国内地商讨签署贸易协议,让双方企业可以更容易到对方市场营商,此举可为自由贸易协定铺路。不过,双方要就贸易协定达成共识,仍然挑战重重。
    若欧盟同意,预料中国与欧盟将于今年底或2014年初举行的中欧领导人峰会上正式展开会谈,有机会于两年内达成协议。不过,若日后中国与欧盟之间会出现更多贸易摩擦,相信双方不会在短时间内达成协议。
    虽然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持续紧张,但双方会尽力避免爆发贸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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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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