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10月25 日,商务部发布《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6〕第58号)。
《目录》涉及服务贸易领域宽广,共有22个一级目录、80个二级目录、178个三级目录。《目录》突出重点行业,在全面覆盖世界贸易组织(WTO)确定的12大类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广播影视和视听服务等附加值较高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部分服务领域的支持和引导;坚持出口导向,以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和工程服务等具有较大出口实绩或潜力的行业为主;注重政策衔接,与各行业引导支持方向和已经出台的行业指导目录相吻合,确保相关政策协调落实;兼顾公共安全,不涉及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