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第33187号决议,修订工业和贸易监管局单项通告第VI编第六章
通报号 |
G/TBT/N/COL/264 |
通报国家 |
哥伦比亚,Colombia |
覆盖产品 |
非自动称量仪器
9016.00.11.00:灵敏度为5 cg或以上的天平,带或不带砝码。电动天平。按税则说明。
8423.81.00.00:称重机械(不包括灵敏度为5 cg或以上的天平),包括用砝码操作的计数或检重机;各种称重机砝码。
最大称重能力不超过30千克的其他称重机械。(用于商店、超级市场和屠宰场)计价天平,带或不带打印机、纯砝码、计数,用于销售点(与计算机相连用于计价的纯砝码天平),秤盘分度不小于0.1克(一般为第三类设备,但也可能包括一些第二类配置)。
8423.82.90.00:称重机械(不包括灵敏度为5 cg或以上的天平),包括用砝码操作的计数或检重机;各种砝码称重机。
其他称量机械:最大称重能力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 5000千克。吊秤和台秤,秤量在30至5000千克之间。第三类。
8423.82.10.00:称重机械(不包括灵敏度为5 cg或以上的天平),包括用砝码操作的计数或检重机;各种称重机砝码。
其他称量机械:最大称重能力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 5000千克:用于称量车辆、30至5000千克的秤。
8423.89.10.00:称重机械(不包括灵敏度为5 cg或以上的天平),包括用砝码操作的计数或检重机;各种称重机砝码。
其他称重机械:其他:用于称量5,000千克以上车辆的秤。
9016.00.12.00:灵敏度在5cg或以上的天平,带或不带砝码。电子天平。刻度分度不超过0.05克的天平。第一类和第二类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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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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