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预警信息
    2012年,欧盟三大医疗器械指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IVDD)98/79/EC、医疗器械指令(MDD)93/42/EEC及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指令(AIMDD)90/385/EEC相继做出重要的调整和更新。     IEC 60601系列标准是MDD和AIMDD涵盖下的医用电气设备的基础安全标准。2005年12月第三版IEC 60601-1标准正式发布,该版标准将安全的概念从对安全的一般要求扩展到了安全与性能的一般要求,从传统的指标检测发展到风险分析。从2012年6月1日开始,IEC 60601-1第二版标准终止适用,欧盟正式采用第三版标准。     2012年8月30日,三大医疗器械指令更新了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风险管理标准。新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EN ISO 13485-2012及该标准的修订版替换了2003版标准,被替换的标准于2012年8月31起不再采用。同时,风险管理标准EN ISO 14971:2009也于新版标准采用之日起不再适用,新的替换标准为EN ISO 14971:2012。
    原产地标准是普惠制和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核心内容,也是这些原产地证书上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判定原产地标准,是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的重要工作内容,而其直接根据就是有无进口成分,因此,根据这一点,出口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原产产品和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由于企业原产地知识的缺乏,特别是初次办理原产地证的企业,对原产地的概念较为模糊,容易走入进口成分的误区。     误区之一:有进口成分就不能申领原产地证了。存在这一误区的企业往往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原产地调查的时候,千方百计地试图掩盖部分零配件或原材料属于进口的事实。事实上,只要该产品的生产符合相应国家的原产地规则,纵有进口成分也不影响原产地证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上有进口与没有进口都是同一填法,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与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只是证书上的原产地标准不一样而已。有进口或者没有进口,原产地标准的打法虽然不一样,证书所起到的作用是没有任何差异的。     误区之二:从中国人手里买的就是中国的。这是一个常识性的误区,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生产产品所需要的零配件或原材料都是从其他企业购买的,而这些企业也未必是该零配件或原材料的最终生产厂家,因此,在生产厂家拿到这个零配件或原材料时,该产品或许已经经手了数家企业,而其源头可能就是国外的厂商,尤其是对于经销商或者贸易公司而言,这种概率就更大。而从原产地规则来看,只要该产品最终非本国生产的,无论其在本国内流通了多久,经手了多少企业,都改变不了它是进口的这一性质。这就如同一个中国人先去美国走一趟、再去日本走一趟、再去欧洲走一趟,回到中国后,他最终还是中国人一样的道理,可能外包装有些变化,但其性质是没法改变的。     误区之三:国产就是完全原产。完全原产这一概念在原产地规则中是非常严格的,它意味着这个产品中的零配件或者原材料不存在任何的非本国成分。但是,企业往往容易忽视的是,其购买的零配件或者原材料可能是由更小的零配件或原材料所组成,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最微小的零配件或者原材料就是进口的。虽然根据区域价值累计、微小含量、分步计算法等原产地规则,含有进口成分的配件或者原材料可以视同原产,且其进口的价值可以不计,但是“视同原产”这一概念与“完全原产”这一概念还是不能等同的。含有进口成分的视同原产的货物,在原产地证书上仍然不能标注“完全原产”的标记,而应标注含有进口成分原产地标准的标记。因此,有进口和没有进口,在原产地标准上,有着根本的性质之别。     在现实情况中,部分产品的零配件或者原材料是很难追踪其最初来源的,上述误区已经呈现了进口成分的复杂性,这也成为了在原产地工作中确定产品成分的最大困难。因此,企业如何去规避发现不了进口这一风险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请零配件或者原材料的供应商提供相应产品的情况说明,说明其零配件或者原材料的成分及其来源。从理论上讲,该零配件或者原材料的最初源头是必然能被发现的。而拥有了这一情况说明,对申领原产地证的企业而言,就有了一种确定原产地标准的凭证,倘使最终还是出现了问题,那么企业也有相应的追责保障。
    2012年9月6日,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消息,近日该局阻止了我国20吨蜂蜜入境,原因是这些产品不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在滨海边疆区(Primorsky Krai)以及库页岛(Sakhalin Oblast)办事处的检验人员对此次产品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产品的证书缺少氯丙嗪、秋水仙碱、氨苯砜等兽药的残留量信息,另外带有“原产地”字样的箱子上也没有生产厂家的信息。     俄罗斯联邦兽医及植物卫生监督局表示,将退回我国的20吨蜂蜜产品。
    2012年9月12日,据越南《西贡解放报》消息:越科学技术部日前颁布关于进口中国机械设备的新规定。     规定称,越各职能部门将暂停进口中国2255家企业淘汰的18个领域的落后技术和设备。包括钢铁、合金、炼煤、铜、铅、锌、电解铝、冶炼、化纤、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及酒精、味精、熟皮、柠檬酸印染等生产行业二手设备。从2012年9月15日起,越海关总局只允许经由科学技术部确认不属于暂停进口范围的中国产二手设备通关。为确认是否属于暂停进口产品,进口商可将原产地证、生产日期等证明材料寄至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将在30天内研复。
    一家独立咨询机构为欧洲委员会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减少来自电池的汞污染。报告建议在相关法例通过后两年内,逐步禁止使用含汞的钮型电池。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现正进行和《多边环境协定》有关的工作,草拟一份具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汞条约,其中包含取缔含汞钮型电池的条文。     2005年,欧洲委员会采纳一项汞策略,在欧盟推行,目的是降低环境中的汞水平,减少人们接触汞的机会。委员会于2010年检讨这项策略,对含汞钮型电池特别关注。     禁用含汞钮型电池,整体目的是减少汞对环境的影响,方法是减低环境中的汞水平,特别是减低鱼类中高毒性的甲基汞水平。这种物质会影响神经系统,损害智力。     研究显示,孕妇和儿童等人口组别特别容易经饮食摄取到高水平的汞。现时欧洲超过七成生态系统受到汞威胁。     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即使少量汞也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组织并未就汞订出安全水平。     欧洲环境局及汞政策规划机构(Mercury Policy Project)对研究的结论表示欢迎。研究建议欧盟成员国采取行动禁止使用汞,及加强执行现有废料法例,特别是针对汞污染的规定。 在欧盟,只有少数产品仍可使用汞,钮型电池是其中一种。根据《电池指令》(第2006/66/EC号指令)第4(2)条,这些产品仍然享有豁免,汞含量最多可至重量的2%。欧盟将于2016年检讨这项指令。     不少产品都使用含汞钮型电池,例如手表、助听器、计算机、电子温度计、雷射笔、电子游戏记忆卡等。摄录机和其他电子装置的后备电池也是这类电池。     欧洲便携电池协会表示,2004至2010年间,欧盟的钮型电池市场增长了29%。2010年,欧盟市面约有10.8亿枚钮型电池,其中39%是不含汞的钮型电池。     含汞钮型电池仍是汞污染的其中一个源头,主要原因是废料管理不够全面。 据估计,去年有88%的报废钮型电池未被另行回收,最终和非有害废料混合处理,有机会导致汞被释放到空气、水和泥土中。     提高含汞钮型电池的回收率并不容易,这是报告建议直接禁用这类电池的原因之一。《电池指令》订有25%的最低回收率,可是所有欧盟成员国均未能达到。     此外,大部分钮型电池生产商制造的是无汞碱性电池,不少设厂于中国内地。研究表示,取缔含汞电池后,将有大批钮型电池从内地进口到欧盟,有助加快转用无汞钮型电池的步伐,从而产生全球效应。     钮型电池主要有4类,包括锂、氧化银、碱性和锌氧,市场上都有无汞替代品,成本只是略高一点。报告指出,立法禁用含汞电池,可加快转用无汞电池的速度,亦能更快降低生产无汞钮型电池的成本。     鉴于上述因素,欧洲环境局促请欧洲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立即行动,逐步取缔含汞钮型电池。
    2012年7月31日,欧盟的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发表一份关于修订2006年《电池指令》的意见书。欧洲委员会曾于2012年3月底提出议案,建议修订2006年的《电池指令》;修订是和指令中允许无线电动工具使用含镉电池的豁免条文有关。     《电池指令》大致上禁止在市场投放含汞及含镉的电池和蓄电池。禁止用镉的规定适用于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包括已装嵌在电器里、以重量计含有超过0.002%镉的电池。     不过,指令也列出一些豁免情况,包括拟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和蓄电池可以含镉。指令要求欧委会定期检讨这项豁免,以便根据最新的技术及科学证据修订指令。     欧委会于2010年至2011年进行广泛咨询后,认为分阶段撤销豁免的时机已经成熟,原因是市场已出现不含镉的替代品,例如镍金属氢电池及锂离子电池。     因此,欧委会建议修订《电池指令》的有关条文,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的镉含量豁免,有效期至2016年1月1日。假如建议获得采纳,由2016年起,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便携电池及蓄电池,其镉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02%,和《电池指令》设定的基本上限一致。     不过,欧盟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就议案提出疑问,认为欧委会的影响评估报告没有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到2015年镍金属氢电池会是商业上可行的替代电池技术。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认为,当镍镉豁免取消后,只有1种电池技术(锂离子)可供使用,会对电动工具业构成商业风险。     因此,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建议修改议案,把供无线电动工具使用的镍镉电池的豁免期限,由2016年1月1日推迟至2018年12月31日。委员会并建议加入条文,允许备换镍镉电池包在该建议日期后5年内继续在市场出售。     虽然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对立法议案提出多项意见,但对欧盟立法机构(欧洲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却无约束力;议案会否纳入该等意见仍是未知之数。
    2012年6月2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Bellus”牌便携式燃气加热器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芬兰。此次通报的便携式燃气加热器由黑色金属制成,尺寸为72x42 x34 cm;款式/型号为AS-GH03 (185371)。     该款便携式燃气加热器的喷嘴过大,当使用过热时,产品可能破裂,将导致燃气泄漏和烧伤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燃气器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449。     目前,芬兰当局已对该产品采取撤出市场和召回的措施。  
    2012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Ideenwelt (Rossmann)”牌吹风机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德国。此次通报的吹风机有着黑色的喷嘴和把手,银色的中间部分和开关,包装上印有“Haartrockner 2000 Watt VDE GS ID 4002919”;款式/型号为LD-035 and LD-035-B,条形码为4305615100791。     该款吹风机在插上电源时,即使已关闭开关仍存在过热并起火的现象,存在火灾的危险,目前已收到8其事故报告,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标准EN 60335。     目前,德国当局已对该产品采取召回的措施。
    2012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Royal”牌取暖器“Table Top Patio Heater”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捷克。此次通报的台式取暖器使用压缩气体,主要用于室外;款式/型号为HSP-A。     当取暖器的防护罩被撤走后,消费者易接触到其散热部分,存在烧伤和火灾的危险,不符合欧盟燃气器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14543。     目前,捷克当局已对该产品采取禁止销售和召回的措施。
    2012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Ticket to Heaven”牌儿童雨衣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丹麦。此次通报的儿童雨衣由PU材料制成,装在塑料袋中;款式/型号为101-782-121 101-690-121。     由于该款雨衣拉链头中的镉含量为0.18 %,超过0.01%的上限要求;另外,产品中含有3.6%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存在化学危险,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     目前,进口商已对该产品采取自愿撤出市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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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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