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内新闻
      1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四川火锅底料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出炉,据了解,和此前2006年《火锅底料技术要求》相比,此标准有强制性,从2017年1月15日起强制执行,四川省内所有相关企业都要达到此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为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其中关于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标志标签等相关要求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规定。同时,根据我省火锅底料产品生产工艺、原辅料配方、包装方式对火锅底料的范围定义为:“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分体包装火锅底料是指原辅料经加工后,将火锅底料中固态或半固态类、油类、香辛料(如:干辣椒、花椒等)以及其他火锅中需要的原料进行分别包装,而组成一个销售单元的火锅底料。    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的出台将为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此前2006年《火锅底料技术要求》是一种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这次的火锅底料标准则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企业必须执行。如有企业不达标,将受到相应处罚。    另据了解,本次共发布了3项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除了《火锅底料》,还有《酸菜类调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项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也将于2017年1月15日实施。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了四川地方食品、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需要,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将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挥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对于规范我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加工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食品监管部门实现科学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记者 刘佩佩)   来源:四川新闻网
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了全市团体标准工作会议,宣贯解读了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声明公开、服务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是深圳标准系列创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大创新之一,旨在引导和鼓励团体以国际一流、行业最高为标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鼓励团体积极探索标准与研发、标准与业务流程相结合的途径,推动深圳标准的社会协同共治,标志着标准化全面深化改革又到一个崭新的起点。 团体标准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工具,是企业获得竞争力和引领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深化标准化改革中居于重要位置。推动团体标准工作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标准化自身的范畴,关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完善政府治理体系,都有着实质的支撑作用。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作为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直属机构,是积极探索团体标准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该院立足标准化领域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抢占标准制高点,指引相关行业有序发展,积极推动深圳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行业组织和机构从产业发展的高度建立标准联盟,为企业、研究机构等参与标准化活动搭建平台,解决产业标准滞后问题,推进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深圳市RFID产业标准联盟、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金融服务业标准联盟、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眼镜产业标准联盟、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平衡车产业与创新联盟、大数据产业标准与创新联盟等14个产业标准联盟的秘书处均设在该院。 截至目前,经过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引导和鼓励,该市已成立产业标准联盟27家,协会等社会团体也正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工作,各团体制定发布团体标准达286项,全市团体标准工作起步良好。其中,福田区企业成立的标准联盟达到18家,制定的各类联盟标准达200多项。产业标准联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发布联盟标准,建立联盟网站,搭建技术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调研,促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深圳市安防产业标准联盟、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3D显示产业标准联盟、无人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平衡车产业与创新联盟等产业标准联盟紧跟产业创新的热点,出台了一大批创新性、引领性的关键技术标准,对国际国内标准创新的贡献度不断提升。电子商务企业标准联盟由腾讯、走秀、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等18家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共同发起的,涵盖了B2C、第三方平台、外贸、物流、支付、信用等模式,涉及了服装、奢侈品、珠宝、3C、电子元器件、票务等多个领域,组织成员企业共制定并发布了18个联盟标准,向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递交了12项国家标准申报材料,并联合各方资源举办多次大中型电子商务活动为联盟成员搭建推广平台,填补了国家电子商务标准的空白,通过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战略帮助企业抢占竞争制高点,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陈宜梅 记者傅江平)   来源:中国质量报
      19日,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四川经济形势。经国家统计局审定,上半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22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5%,增速比全国水平高0.8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增加值1466.7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694.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6060.7亿元,增长8.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8%,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3%     上半年,四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562.1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622.6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商品房施工面积36171.9万平方米,增长7.9%;商品房竣工面积3166.1万平方米,增长70.6%;商品房销售面积3840.9万平方米,增长14.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5%    上半年,四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09.3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实现零售额5889.1亿元,同比增长11.2%,乡村市场零售额1420.3亿元,增长12.7%。餐饮收入1018.6亿元,增长13.9%;商品零售6290.7亿元,增长11.2%。    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23.5%    上半年,四川外贸进出口总额208.6亿美元,同比下降23.5%,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3.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116.8亿美元,下降38.3%,降幅收窄13.2个百分点;进口额91.8亿美元,增长9.8%。    四川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熊建中表示,四川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经济指标符合预期,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郑玮)   来源:新华网  
    7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品牌价值评价 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标准由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2)提出并归口。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的测算模型、测算指标、测算过程等内容的相关要求,   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也可作为行业组织和第三方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   来源:中国质量报
1、什么是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是指此类疾病患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可能污染食品,并通过食品传播疾病。 2、为什么制定《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我委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的技术性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为企业生产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从而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 3、《目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管理,其管理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具体由我委组织制定。 4、《目录》制定原则是什么? 一是在保持延续性的基础上加以细化。《目录》沿用2009年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并在表述方面更明晰,体现政策与管理的连续性。《目录》内容对主要管理病种予以保留,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病种进行了细化,如痢疾、病毒性肝炎,修改为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二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特点,新增有碍食品安全且风险较大的疾病病种:霍乱、副伤寒。 5、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中如何使用《目录》? 一是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从业人员的日常健康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对患者的暂停或调离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可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传播,确保食品安全,体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理念;二是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日常或例行现场监督检查时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提高执法效能;三是用于食品从业人员自身健康管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观。 《目录》中规定的疾病主要涉及通过食物传播力很强的食源性疾病和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这些疾病诊断标准明确,从业人员怀疑患有这些疾病时,应当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6、《目录》中规定的疾病主要临床表现和危害是什么? 《目录》中规定疾病的主要临床表现,除了常见的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还可见发热、全身不适等症状体征(如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另外,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常见黄疸。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常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痰中带血、低烧、胸痛等症状。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主要为皮肤上疖子或化脓性、渗出性病灶,并可反复感染。 《目录》中规定疾病的危害主要是病原体污染食品,导致食源性疾病的传播或暴发。 7、《目录》中为什么没有包括艾滋病与乙肝? 《目录》中所列疾病首先要具备可以经食物传播的特点,艾滋病和乙肝虽然都属于危害较大的传染性疾病,其传播途径并不包括经食物传播。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接触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就餐等无血液暴露的行为,不会传播上述疾病。 我委高度重视保护人民群众入学、就业等合法权益,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上述通知明确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除特殊规定外,不得强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按照《通知》要求,《目录》也不应包括乙肝。 8、《目录》中所列疾病还会调整吗? 本《目录》所列疾病将会根据我国食品安全以及食源性疾病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针对日本和欧盟等茶叶进口国家和地区不断提高的茶叶检测标准,给我国逐步发展的自行经营茶叶出口设置新的技术壁垒,记者昨天从国家标准委获悉,我国第一个针对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制定的国家标准《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近日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而为出口茶叶行业带来新的技术支撑。   来源:中国蔬菜网
    近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8部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十二五”期间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与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是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规划》细化了“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2015年底前,修订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和兽药残留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三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经营企业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形成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标准体系。四是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2015年底前,制定、修订肉类、酒类、植物油、调味品、婴幼儿食品等主要大类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制定已有国际标准或已有进口贸易但我国尚缺失相关标准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五是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2015年底前,重点制定、修订食品中各类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分析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等标准。六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制度。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风险沟通与交流,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七是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八是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研究。九是提高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学习和借鉴国际食品标准管理经验,同时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利益。   来源:商务部
                               ——访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卢秉恒院士     我国于2015年发布《中国制造2025》,提出中国制造强国战略。该规划在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等方面多次提到标准化,明确要求加强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日前,就标准化助力中国制造话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卢秉恒接受了专访。 卢秉恒表示,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少核心关键技术,基础设计和制造技术薄弱,低端过剩,高端尚未形成,产品附加值不高,处于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 “为应对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更多依靠中国装备、依托中国品牌,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完成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我国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卢秉恒说,《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以标准促发展,已成为共识。为对接《中国制造2025》的各项要求和任务,2016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引领中国制造业升级。 卢秉恒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聚焦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制定成套技术标准,不断优化和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十大领域,提出标准化提升的要求以推动十大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提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的要求,加速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产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提高装备制造业创新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从目前的70%以上提高到90%以上。要弘扬工匠精神,追求精益求精,生产更多有创意、品质优、受群众欢迎的产品,坚决淘汰不达标产品,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支撑制造业提质增效、提升国际竞争力。 对于未来发展思路,卢秉恒指出,标准化要与中国制造2025协同创新发展。他说:“结合当前我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方案及《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就标准化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创新标准化工作管理模式。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产业的进步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改革。强制性标准要严格管住,其他方面要让市场发挥作用。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去年发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里所确定的强标范围,主要限定在人身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命健康安全等,这几个方面来制定强制标准,其他的都放开作为推荐性标准来适应市场需要。同时,要注重推荐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提速,要加快,要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严格限定强制性标准范围以后,大量靠推荐性标准适应市场需求,引导产业发展。 三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鼓励企业参与制造业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支持企业与标准化机构开展合作,推动企业自主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作用,利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形成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制培育国际标准,应对跨国公司“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趋势。鼓励各地制定完善企业参与制造业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扶植政策,加大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对装备制造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其标准化和质量意识水平。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标准化和质量技术工人,培育其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联合人才培养机制,加快高层次标准化和质量人才的培养。促进企业更多地采用先进标准,适应市场需求,推动整个制造业的升级发展。(赵子军 徐 风)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张长青 孙小莉     7月12日,加拿大卫生部通报宣布对两款中国产的浸没式加热器(俗称“热得快”)实施召回,召回原因为该产品未经授权而张贴UL认证标志。通报同时表明,该产品在实际使用时可能导致液体带电,引发触电危险,不符合UL的相关标准,其中一款型号早在2014年就已经被实施过召回。这已是我国出口电器产品第3次因不符合认证要求被加拿大通报召回。     UL是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知名机构。UL标识早已成为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市场公认的安全认证标识。UL标识主要包括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识等类别,分别应用在不同的服务产品上。如IT设备、冰箱适用列名标识,继电器、开关等元器件适用认可标识,消防和航海等设备适用分级标识,三者不能混用。并且同一产品针对美国市场的UL认证和针对加拿大市场的UL认证也可能存在差异,企业需根据需求分别申请授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产品本身的检验认证外,UL对工厂实施跟踪检验频次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企业的某款产品通过了UL认可,也并不表示该企业的同类产品都符合UL认证要求,只有佩带UL标识的产品才能被认为是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产品上附带知名的安全认证信息能够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但加贴各类认证标识务必要合法合规,否则可能因小失大。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提前了解相关要求,由于申请UL等认证涉及较多流程,企业应预留充足的时间完成检验、审查、认证等程序,避免因手续不齐全无法及时获得授权影响出口;二是实时关注出口国产品认证要求变化,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对于客户要求标注的各类文字图形信息要加强审核,切勿盲目满足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随意张贴未经授权的认证标识;三是对于获得认证的产品,也应加强日常质量把关,不可随意更改产品设计和结构,同时对已有的各类认证应按要求定期更新,避免认证失效造成损失。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在保健食品方面,有些以往说得神乎其神,有的甚至宣传包治百病,从而让消费者怦然心动,今后再这样将直接踩触“红线”。由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自本月起正式实施,今后不仅保健食品在宣传中不得明示或暗示疗效,而且在说明书中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从而为保健食品戴上最严“紧箍咒”。   这一新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亦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办法还规定,保健品注册审评涉及的试验和检验工作,必须由国家食药监总局选择符合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同时要求企业对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均需有明确的材料备案,而监管部门对企业也可进行备案管理监督。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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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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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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