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地方标准通过审查

2016-05-10 15:37

      5月6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成都组织召开《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范》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审查会。
      两项标准由省发改委提出并归口,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会上,来自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省交通节能减排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西华大学、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经质询,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审查,认为标准的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在引导和规范能源审计工作、提高能源审计质量、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使用、提升能效水平和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节能减排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上述两项标准结合我省用能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现状,对能源审计的内容、方法、流程,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管理评价等内容提出了要求,将引领我省能源审计工作以及节能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王祥文副处长、蒲贵昌调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