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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规落地 统一评审尺度 省质量标准院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 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解读培训工作
来源:质量技术审评一部
2026-01-16 17:49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联合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检测规[2025]4号,以下简称《补充要求(2025)》),统一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1月15日,省质量标准院组织召开《补充要求(2025)》解读培训会。省局认检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夏凡出席会议,省质量标准院副院长王铮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邀请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教授级高工史箴授课。作为省内知名的环境监测领域资深专家,史箴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实践和资质认定评审经验,系统解读了《补充要求(2025)》及相关技术评审事项。培训重点围绕机构申请的不同类型,对监测人员配备、现场测试与采样、文件控制、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报告及基础监测能力等条款进行了逐一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阐释了评审过程中贯彻落实《补充要求(2025)》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与核查要点,以及评审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对准则、政策的理解深度与把握能力,为推动《补充要求(2025)》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夏凡指出,受评审专家个人经历和专业水平差异的影响,评审工作中可能出现对技术评审条款理解不一、尺度把握不统一的现象。她希望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行业评审专家间的沟通交流,加深对《补充要求(2025)》具体条款的理解,统一评审标准和尺度,有效推动《补充要求(2025)》落地落实,持续提升我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员及质量技术审评一部全体人员共计115人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