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关于发布欧盟CBAM碳关税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的通知

2025-12-31 17:08

各有关单位:

2025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集中发布了24项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文件。该套文件详细规定了CBAM自2026年1月1日起进入“实质征税阶段”的全部操作细则,除了明确核心计算框架、核查机构资质审核以外,还扩大了产品管控范围。

根据该套文件,CBAM的管控范围从钢铁、铝、化肥、水泥、电力、氢六大类高碳行业的基础产品及其部分简单加工品,扩大到了钢铁和铝的近180类下游产品中,包括机械设备及零件、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电气设备、金属制品等,预计新增产品合规将于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核心计算框架方面,新规定所覆盖货物精准对应至特定CN码分类,既包括水泥熟料、未锻造铝等基础产品,也涵盖相关下游制成品。

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核查机构需通过欧盟官方认可。企业申报的实际排放数据,必须经专业核查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作为CBAM合规核算的有效依据。

以上新规已成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将对我省相关产品出口欧盟带来重大影响。希望我省相关出口企业:立即核验产品是否落入CBAM当前或未来管控范围;加强自身活动数据收集、监测及计算;选择专业性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前期咨询;上下游企业协同构建数字化供应链碳管理。

如需咨询请与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联系,请填写附件表格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剑兰

邮  箱:Elsa2271314@outlook.com


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欧盟CBAM碳关税需求收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