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08-20 14:55

按照《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经8月14日组织面试,现将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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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体检人员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8:00到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7号)办公楼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且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相关要求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对身份无误后方可参检。

2.请体检人员如实向体检医院报告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4.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忌吃油腻食物、烟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饮。体检当日保持空腹,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若医院对体检还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5.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咨询电话:彭老师,028-68377001。



                           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