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编码管理中心组织学习《宪法》

2018-12-11 17:24

      按照省局、标院的部署和安排,物品编码管理中心于12月11日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活动,王亦农副院长作为分管领导参加了学习活动并作了开题讲话。
      王亦农副院长在开题讲话中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2018年度“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的学习活动,是强化法律意识,依法行政,确保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部门人员认真学,深刻悟,严格守,时刻记。
      学习活动中,范宇根据《宪法》的历史沿革、修订背景、重要意义、主要作用、具体内容以PPT演示的形式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并强调《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为国家的一员,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拥护和执行。
      活动后,部门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学习非常及时,加深了对《宪法》认识和理解,深化了法治意识,对个人和工作都是一次重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