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973号法规,修订新食品原料猪肾蛋白提取物的使用条件,具体内容为:
该产品作为食品补充剂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使用,最大用量为3粒胶囊或3片剂/天,相当于12.6g猪肾提取物/天,其中含有的二胺氧化酶(DAO)摄入量为0.9mg/天(即每粒猪肾蛋白提取物胶囊或片剂中DAO含量为0.3毫克),同时在(EU)2017/2470号法规中补充上述修订内容。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2020:215:FULL&from=EN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