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SCCS/1613/19号意见,对铝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性给出以下结论:
在以下铝浓度下,化妆品是安全的:6.25%用于非喷雾除剂或非喷雾止汗剂;10.60%用于喷除臭剂或喷止汗剂;2.65%用于牙膏;0.77%用于口红。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c.europa.eu/health/sites/health/files/scientific_committees/consumer_safety/docs/sccs_o_235.pdf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