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预警信息
      2015年6月12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法规(EU)2015/896,修订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V中关于多孢木霉菌株IMI 206039(Trichoderma polysporum strain IMI 206039)、棘胞木霉菌株ICC012、T25和TV1(Trichoderma asperellum(原名T. harzianum)strains ICC012, T25 and TV1)、深绿木霉菌株IMI 206040和T11(Trichoderma atroviride(原名T. harzianum)strains IMI 206040 and T11)、哈茨木霉菌株T-22和ITEM 908(Trichoderma harzianum strains T-22 and ITEM 908)、盖姆斯木霉菌株ICC080(Trichoderma gamsii(原名T. viride)strain ICC080)、棘胞木霉菌株T34(Trichoderma asperellum strain T34)、深绿木霉菌株I-1237(Trichoderma atroviride strain I-1237)、香叶醇(Geraniol)、百里香酚(Thymol)、蔗糖(Sucrose)、硫酸铁(Ferric sulphate)、硫酸亚铁(Ferrous sulphate)和叶酸(Folic acid)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新规定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新西兰商业和消费者事务部长发布《儿童睡衣安全法规》(Product Safety Standards (Children"s Nightwear and Limited Daywear Having Reduced Fire Hazard) Regulations 2008)的讨论稿,以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     该文件提议根据最新版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低燃烧风险的儿童睡衣和某些日用服装》(AS/NZS 1249:2014)来修订《儿童睡衣安全法规》。公众评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下午5点。     该法规目前该法规引用的是AS/NZS 1249:2003。2014年6月,AS/NZS 1249:2003被AS/NZS 1249:2014替代。在服装行业,大家一致认为应该遵守最新的技术标准,因为最新的标准通常被认为是反映了最佳实践,包括最近的实践和技术的变化。由于目前的法规参考了过时标准,因此,修订该法规,引用最新标准有利于行业规范。     相对于旧标准,新标准在以下方面做了变化:简化要求;新的警告标签;文本编排的改进和简化。
      2015年6月,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基因治疗发展指南草案,包括临床和非临床两个方面。该指南旨在支持和指导开发人员对创新类基因药物的开发,并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评议。     基因治疗对于许多疾病来说有巨大的潜力,特别是由基因缺陷引起的疾病。80%的罕见病都是基因缺陷造成的。     基因治疗方法不同于传统的药物治疗,它们是将遗传物质运送到病人的相关细胞。基因疗法的大部分开发商都是非常小的公司或者来自学术界,他们并不熟悉监管环境。     此次出台的基因治疗发展指南草案旨在解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它提出了一种技术文档结构(CTD),需要公司法人在进行营销授权申请提交提交完成该技术文档。另外,指南还给基因药物的发展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并给公司提出了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因此,该指南有望帮助公司进行稳健发展和了解监管措施。 指南草案将根据科学建议对近年来的基因治疗进行评估,对先进的治疗方法和授权申请进行分类,这些措施将对基因治疗在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的应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指南最终版一旦出台,将取代当前的《2011基因治疗指南》
     2015年6月10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法规(EU)2015/868,修订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III和V中关于2,4,5-三氯苯氧乙酸(2,4,5-T)、燕麦灵(Barban)、乐杀螨(Binapacryl)、乙基溴硫磷(Bromophos-ethyl)、毒杀芬(Camphechlor/toxaphene)、氯炔灵(Chlorbufam)、枯草隆(Chloroxuron)、乙菌利(Chlozolinate)、二硝甲酚(DNOC)、燕麦敌(Di-allate)、地乐酚(Dinoseb)、特乐酚(Dinoterb)、敌杀磷(dioxathion)、环氧乙烷(Ethylene oxide)、薯瘟锡(Fentin acetate)、毒菌锡(Fentin hydroxide)、氟环脲(Flucycloxuron)、氟氰戊菊酯(Flucythrinate)、安果(Formothion)、灭蚜磷(Mecarbam)、虫螨畏(Methacrifos)、绿谷隆(Monolinuron)、苯醚菊酯(Phenothrin)、苯胺灵(Propham)、定菌磷(Pyrazophos)、喹硫磷(Quinalphos)、苄呋菊酯(Resmethrin)、四氯硝基苯(Tecnazene)和农利灵(Vinclozolin)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新规定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从2015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
     2015年6月5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法规(EU)2015/846,修订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和III中关于啶虫脒(Acetamiprid)、唑嘧菌胺(Ametoctradin)、安美速(Amisulbrom)、乙嘧酚磺酸酯(Bupirimate)、四螨嗪(Clofentezine)、乙烯利(Ethephon)、乙菌定(Ethirimol)、氟吡菌胺(Fluopicolide)、甲基咪草烟(Imazapic)、霜霉威(Propamocarb)、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和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新规定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
     2015年6月1日,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就设定谷物中莠去津(Atrazine)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发布意见。     依据法规(EC)No 396/2005第43章的规定,欧盟委员会要求EFSA提出关于谷物中莠去津的科学意见,考虑到从阿根廷进口的限量要求,是否应维持现有的0.1mg/kg临时MRL。     根据阿根廷提交的数据,经过EFSA评估后,莠去津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修订信息如下: 商品种类 现行MRL(mg/kg) 建议MRL(mg/kg) 玉米 0.1 0.05 除了玉米的其他谷物 0.1 0.05
     2015年5月29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硝磺草酮(Mesotrione)的残留限量要求,本规则于2015年5月29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7月28日前提交。     美国联邦法规40 CFR§180. 571部分修订对硝磺草酮的残留限量要求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英文名称 限量要求(ppm) 带壳杏仁 Almond, hulls 0.02 柑橘类水果,组10-10 Fruit, citrus, group 10-10 0.01 仁果类水果,组11-10 Fruit, pome, group 11-10 0.01 核果类水果,组12-12 Fruit, stone, group 12-12 0.01 木本坚果,组14-12 Nut, tree, group 14-12 0.01
    2015年5月26日,据日本雅虎消息,厚生劳动省制定了生猪肝的加热温度相关报告书草案。规定生猪肝的统一加热标准,中心部温度75度,蒸煮1分钟以上。     由于生猪肝和生猪肉存在被寄生虫或E型肝炎病毒污染的风险,2014年6月厚生劳动省勒令禁止食用生猪肝。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称“禁止是妥当的措施”,但“很难制定统一的加热条件”。     对此,厚生劳动省制定了生猪肝的加热温度相关报告书草案,对一般消费者呼吁“中心部温度75度,加热1分钟以上”;对饮食店要求“中心部温度63度,加热30分以上或具有同等以上杀菌效果的方法进行加热杀菌”。
    2015年5月26日,韩国食药厅(KFDA)发表消息称,统合分散在食品卫生法等3个法律中的进口食品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韩国KFDA制定了以强化出口国当地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草案,从5月26日开始进行42天的立法预告。     《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为了强化进口国当地安全管理,对出口食品到韩国的海外制造企业建立登录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同时为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指定和运营海外食品卫生评价机关。 2.为了提高通关、检测效率,根据进口履历及国内外危害情报,对进口企业及进口产品区分等级管理。 3.扩大进口食品的追溯管理,目前只适用于健康功能食品的流通履历追溯管理制度扩大到畜产品,同时对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适用检查命令制度和教育命令制度,以此强化进口企业的责任。
    2015年5月25日,据加拿大卫生部消息,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15-17至PMRL2015-19号通报,有害生物管理局提议修订戊唑醇(Tebuconazole)、氟噻虫砜(Fluensulfone)和胺苯吡菌酮(Fenpyrazamine)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如下: 农药名称 食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ppm) 戊唑醇(Tebuconazole) 大麦 0.3 氟噻虫砜(Fluensulfone) 番茄酱 1 葫芦科蔬菜(作物组9) 0.6 果类蔬菜(作物组8-09),不包括小番茄 0.5 胺苯吡菌酮(Fenpyrazamine) 蔓藤类浆果(作物亚组13-07A);唐棣属植物(作物亚组13-07B) 5 葡萄汁 4 小型蔓生水果,不包括猕猴桃(作物亚组13-07F);矮生浆果(作物亚组13-07G,不包括越橘和矮丛蓝莓) 3 散叶莴苣 2 结球莴苣 1.5 人参根 0.7 杏仁,开心果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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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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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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