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内新闻
2015年7月8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决议,批准德国对武器出口实施装运后管制。未来德国对第三国出口武器,如机枪和其他特定枪械需要在接收国实施现场管制,即装运后管制。 德国经济与能源部部长加里布尔表示,引入装运后管制可以有效改善对武器出口的监管,接收方可以现场检验武器的下落,从而确保出口的武器到达既定目的地,防止未经授权的泄漏。此前5月德国已经对小型武器出口实施严格规定,此次装运后管制的实施将在德国境内实行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武器出口管制。
        针对欧盟的制裁,中国光伏企业做出了有力的回应。欧盟委员会日前宣布,对阿特斯等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进行反倾销制裁。阿特斯称,欧盟的决定缺乏法律依据,正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次案件。专家则指出,此次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业造成太大影响。      对于欧盟的制裁,阿特斯在给北京商报记者的回应中称,公司在欧洲的经营与销售完全遵守与欧洲签订的协议条款,并不存在违反情况,欧盟的制裁缺少法律依据,对此,阿特斯将采取法律手段来扞卫公司的正当权益。      上周末,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阿特斯太阳能、中盛新能源和昱辉阳光集团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征收高额关税,同时将其逐出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签署的协议。欧盟表示,上述3家企业违反了2013年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允许这些中资企业免缴最高可达70%的关税,同时也要求中资生产商出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并且需要遵守其他几项要求;此外,上述中资企业还存在其他违反协议的情况,包括向购买其产品的欧洲客户支付资金而未上报,以及实际上将产品的售价降至协议所规定的最低进口价之下。      对于此次制裁的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由于在2012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之后,中国光伏企业大幅度减少了在传统市场欧洲的份额,增加了在国内、非洲、美洲、东南亚等地区的业务量,所以此次欧盟的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太大影响。但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经常性的,无法一次性根本解决,中国光伏企业除了加大其他地区的出口份额,还应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创造产品优势,彻底规避反倾销的行为。
近期,美国农业部数据显示,中国高粱产量由1990年的567.5万吨降至2014年的270万吨,年均降幅3.1%,同时,据海关信息网预计,2014年全年我国高粱进口量或将达产量的2.2倍,产业安全问题凸显。 2001年我国高粱进口量仅有0.1万吨,至2012年以年均48.6%的增速平稳增长。2013年受国内高粱减产价格偏高影响实现进口量107.8万吨,激增11.4倍,占世界高粱进口总量的比重由0.01%急速扩至17.6%。2014年1~11月,高粱进口量达519.2万吨,同比增长4.2倍,或将超过日本和墨西哥成为世界第一大高粱进口国。国内高粱产量缩减以及内外价差是我国高粱进口量持续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2009年1月国内市场价比进口价高430元/吨,2013年8月价差高达1668.2元/吨,拉动当年高粱进口量激增11.4倍。 高粱进口量激增在补充国内市场缺口的同时或将存在以下问题:(1)国内高粱销售困难。在2013年高粱价格走高的带动下农户扩大了高粱种植面积,但2014年价格下跌后增产并未带来增收,市场普遍反映收割储藏的高粱亟待销售渠道。在国内销售不畅的情况下进口高粱激增加剧了销售困难;(2)进口激增或存检疫风险。近年随着高粱进口急剧增长,假高粱、黑高粱等检疫性杂草以及仓储性害虫大量夹杂,粗略统计2014年检疫危险的进口高粱达17.4万吨,对我国农业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2013年5月6号,世贸组织总干事Pascal Lamy在日内瓦ITC联合咨询小组的讲话上对ITC执行董事Patricia Francis 在过去7年中的领导才干表示赞赏。他说“作为现实世界政策的制定者和掌握需求与私营部门优先权脉搏的一个组织,ITC将继续被全球的政策制定者和政策使用者所关注。”
    5月21日,日本通知WTO秘书处,日本已经就韩国进口禁令以及额外检测和证明要求(已对从日本进口的食物产品造成影响)对韩国发起新的争端诉讼。
     7月6日上午,随着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驻新生圩办事处关员张金良轻按鼠标,首批从日本发来的电饭煲、零食特产、保健品等价值近万元的海外直购商品在南京龙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内顺利试运行通关,成为江苏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直购进口“第一单”。这批商品经海关监管放行后,将直接从园区运送至 “尝鲜”下单的消费者手中。   采用“直购进口”模式 消费选择更丰富   金陵海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业务试点有两种模式:“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是B2C模式,“先下单后发货,”境内消费者通过与海关联网的跨境电商平台下订单,企业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后,随后在海外将商品打包,通过国际物流配送到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清关。“保税进口”模式则是B2B2C模式,“先备货后接单”,国外商品整批抵达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如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后,商家根据消费者下单情况,商品从保税区直接清关发出。   据了解,国务院已批准7个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及深圳,南京并不在列。“但不试点并不代表‘缺席’,”金陵海关负责人介绍,试点资格意味着可以启用“保税进口”模式,但有条件的城市都可以通过“直购进口”等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目前,南京龙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已有12家电商企业在海关注册备案,包括金鹰商贸、苏宁易购、南京贝满多等多家进口电商企业,同时还引进慧贸通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电商提供通关、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   在这次“首票”的跨境电商——南京金鹰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看来,“直购进口”模式甚至更接近于“海淘”的概念,因为“保税进口”模式的货品局限于存放在保税仓库内的产品。而“直购进口”模式可消除这一限制,只要对接了跨境电子商务管理系统的所有商家,其提供的经海关备案审核通过后商品均可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购买的选择将更丰富,电商企业也将因此减少商品囤积,降低经营成本。   跨境电商联网海关平台 通关全程更透明   在南京龙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的海关监管中心,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仓库内设有电商备货区、邮政分拨中心和海关查验区,跨境商品“进出”都是在这里完成。在海关查验区,安装了自动查验分拣流水线及相配套的X光机查验设备。金陵海关驻新生圩办事处关员胡大顺介绍了“一般进口”商品的监管流程,电商将事先向海关备案通过的商品在网上平台上架销售,国内消费者下单后,商品在国外采购、打包运输进境,进入海关监管中心后,企业根据其所属性质向海关申报物品清单,海关根据商品备案的情况进行清单核放,企业定期汇总应税物品清单,按照行邮税向海关缴纳税款。   南京张女士是一名资深“海淘族”,这次通过南京贝满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外购平台“海淘”了一个电饭煲。从商品在网上下单到清关完税拿到手,这一条在她看来常常晕头转向的通关流程,在跨境电商直购平台上却显得轻松。“就像在国内购物网站上一样,选货、下单,网上支付,然后就可以随时查询商品在境外的打包、配送、通关记录,等待商品送货上门。”张女士说,剩下的诸如订舱配送、报关交税等事宜就由跨境电商交易网站和物流配送公司完成,“商品到手很放心,我可以随时跟踪商品通关进度,税费信息透明、通关效率高、全程物流可追溯。”   金陵海关负责人介绍,从事跨境电商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需要经过海关和商检部门的“双认证、双把关”,商品上架前需向海关备案,商家的进货源头可追溯,将为商品质量提供更有力的保证,口岸部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可快速搭建进口风险的防范机制,“例如来自疫区的商品进入备案清单,通关系统中就会有提示,同时一些国家禁止、限制入境的商品也在我们通关风险预警之列。”金陵海关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到货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按照平台规定途径退换货,规避以往“海外代购”等“灰色”模式的交易风险。   跨境电商“进出兼通” 跨境物流更顺畅   “此次开展直购进口,使南京市成为全省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兼通’的城市。”金陵海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一般出口”模式试点,业务量增长迅猛,带来的示范效应凸显。据了解,众多大型跨境电商正在与南京龙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洽谈,特别是亚马逊等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已达成入驻意向。“我们了解到,在亚马逊上的中国卖家,售卖出口的商品通过海运订舱出境有较高的需求,这对海关的监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陵海关已经着手开展研究相关业务。”   6月29日,南京禄口机场国际快件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设计年吞吐量2万吨。作为华东地区重要枢纽货运机场,南京禄口机场快件中心具有显著的优势,国际快件可以在1到2天内运抵全球主要城市。“南京国际快件中心开通后,跨境电商企业可直接通过在快件中心入驻的国际快件公司进行国际物流派送,不必绕行其他城市,这将为南京乃至江苏省内的外贸企业打通新的国际物流渠道,降低物流成本,从而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增长。”金陵海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关已经派驻人员在快件中心设立办公点,提供业务咨询、报关等一站式服务。   金陵海关已将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发展等列入2015年重点推进深化各项改革项目,协调商品合并归类系统的开发建设,着力解决企业归类难题,同时采用预约加班制度确保通关顺畅。截至7月6日,参加试点的电商、物流、支付企业近20家,进出口商品价值586万元,电子订单近4万票,涉及美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张金良、刘诗月/文)
    中新社华盛顿6月16日电 (记者 刁海洋)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下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16日发表声明称,基于科学实验的结论,该部门认定,在食品中加入人造反式脂肪并不安全。3年后,食品生产厂家将被禁止添加该原料。     FDA代理局长奥斯特罗夫在声明中表示,人造反式脂肪是影响美国人心脏健康的一大元凶。FDA做出禁用人造反式脂肪的决定是对美国人的健康负责。他表示,这一禁令将会降低冠心病的发病率,并可每年减少数千例的突发心脏病。     人造反式脂肪的主要来源是部分氢化处理的植物油,具有成本低、味道好、不易变质等优点,快餐业中使用比较普遍。人造反式脂肪的摄入会增加人体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从2006年开始,FDA要求美国的食品生产厂商必须在食品的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出人造反式脂肪的含量。据该部门估计,2003年至2012年间,美国消费者的人造反式脂肪消费量减少78%。虽然销量锐减,但FDA依然认为,人造反式脂肪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美国国家医学院也建议,应该尽量少地摄入人造反式脂肪。     在16日发表的声明中,FDA给食品生产厂商3年的过渡期,供生产厂商更新换代生产线和原料配方。如果3年后仍想继续使用人造反式脂肪,生产厂商必须获得FDA的特许。     FDA的这一决定获得了医学界的肯定。来自俄亥俄州的心血管病医生尼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FDA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这对美国人的心血管健康非常重要。     尼森表示,上世纪50、60年代,有观点称黄油和鸡蛋对人体有害,美国人转而使用人造反式脂肪替代。事实证明,人造反式脂肪对人体的伤害更大。(完)
    中欧太阳能贸易争端正在扩大范围。SolarWorld公司非常成功地让欧盟扩大对从马来西亚和台湾出口的中国公司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模块的规避调查。欧盟委员会于上周发布了调查,认为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出口到欧盟的贸易格局发生了显着的变化,具有规避税率的舞弊行为。  最初看来,调查将不适用于非中国公司在马来西亚生产的模块或组件。欧盟委员会的文件指出,具有CN代码的产品将被调查。SunPower公司和韩华QCells在马来西亚生产晶体硅组件。光伏杂志已联络欧盟委员会澄清,这些厂商是否会被列入调查。  薄膜组件,FirstSolar的产品,被明确排除在外。这项最新的调查可能会持续六个月,欧盟委员会已下令保存所有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进口到欧盟记录,开辟了追溯征收的可能。许多中国制造商对出口欧盟的产品协商了一个最低进口价格,但问题是,最近几个月这是否得到了遵守。
    今天(6月1日),世贸组织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Roberto Azevêdo)召集了所有世贸组织(WTO)成员国于日内瓦召开会议,会议讨论了谈判工作计划的当前进展情况,旨在推动多哈发展议程遗留问题。2014年11月,成员国同意在今年7月之前对工作计划达成一致,并把工作计划作为将于12月在内罗比举行的WTO第10次部长会议的过渡。总干事向成员国做了关于最近磋商的详细简报,内容涉及一系列多哈问题,但重点关注的是农业、工业产品和服务三大关键领域。
     2014年12月6日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5日下午就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行动,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赢得国际竞争的主动。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李光辉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安排这个内容,目的是分析我们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探讨我国加快实施这个战略的思路。    习近平强调,要准确把握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我国对外开放新要求。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这已为世界和我国发展实践所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乘势而上,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高水平的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习近平指出,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一直是驱动经济全球化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现在,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自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最大的一轮重构。我国是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和坚定支持者,也是重要建设者和主要受益者。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需要扩大对外开放。“机者如神,难遇易失。”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努力在经济全球化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习近平强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发挥自由贸易区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好帮助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    习近平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要努力扩大数量、更要讲质量,大胆探索、与时俱进,积极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新议题谈判。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防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努力排除风险因素,加强先行先试、科学求证,加快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筑牢安全网。要继续练好内功、办好自己事,加快市场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习近平强调,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提高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完善对外投资体制和政策,激发企业对外投资潜力,勇于并善于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拓市场。要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空间,积极扩大进口。要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审视我国和世界的发展,把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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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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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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