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8月1日正式实施

2013-08-08 11:03

     海关总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拱北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海关通关政策的研究细化和具体落实工作。

 

  横琴新区作为海关创新通关监管模式的“试验田”,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海关将在横琴新区落实国家赋予的免税、保税、退税以及“选择性征收关税”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海关赋予横琴新区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并运用电子账册信息化监管措施,环岛取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传统的物理围网模式。海关还支持更便捷的澳门往来横琴交通方式,对横琴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澳门单牌车辆,海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订的相关协定实行监管。

 

  拱北海关介绍,国家赋予横琴的税收、通关、旅客行李物品等一系列创新政策,将待横琴新区相关配套设施通过验收、正式封关运作后全面实施。

 

  目前,拱北海关已成立由该关关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制定整体工作方案,梳理94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支持横琴新区开发建设,力争横琴新区早日封关,早日运作,早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