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务科召开纳税人身份变动工作宣贯会

2017-04-05 11:09

      近日,财务科组织召开工作宣贯会,针对我院被青羊区国税局由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宣贯,财务科向各部门说明了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并对各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副院长邓育红传达了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的规定,她要求全院要认真学习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更好地履职尽责。
      由于增值税税率变更后对我院业务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财务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班加点印制《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银行银行存款账户信息》及时分发各部门,为减轻我院实际税负,积极做好了财务支撑工作。
      院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