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内新闻
    本报讯 (记者徐 风)5月24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和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的标准化建设。   《方案》确定了4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体系。两部门和各试点城市分别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推进安排,统筹推进试点城市标准化工作。鼓励各试点城市建立由标准化、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2+X”工作模式,形成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模式。   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该体系应科学合理、整体协调、开放兼容、特色鲜明。从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业态3个方面入手,制定一批国内贸易流通关键标准。有地方特色的做法,制定为地方标准;需要在全国推广的做法,在征集标准需求并吸纳相关地区积极参与的情况下制定国家标准。   三是完善规范有效的实施体系。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宣贯解读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标准的认知水平。提出各试点城市推广实施国内贸易流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统一要求。打造一至两个典型示范城市和一批试点企业,探索流通标准应用实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四是培育专业高效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开展需求调研,研究提出一套覆盖国内贸易流通重点领域、模块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指导各试点城市内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探索标准化服务新模式。   来源:中国质量报    
    7月1日,中国的特医食品终于可以获得“正式身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将于这一天正式实施。   此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在中国的处境一直很尴尬。由于缺乏规范,这些产品要么注册为药品,要么以普通食品的身份销售。随着去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并实施,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一起纳入了“特殊食品”。   尽管起步晚,但中国特医食品行业早已储备力量,蓄势待发。政府也在完善特医食品行业规范,并逐步重视特医食品的市场化应用。   ■ 名词解释   特医食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尴尬   食品?药品?在两者之间徘徊   “以前,很多患者都死于营养不良但并未被发现,现在大医院营养科都会根据患者的情况配备适合的特医食品。”解放军309医院营养科主任左晓霞介绍,特医食品针对的是特定的目标人群,必须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对很多无法正常进食的患者而言,特医食品是能给他们提供营养的特殊饮食。   “作为特殊食品,特医食品的研发一定要基于某种缺陷特殊人群,所有成分不光是要安全,还要有效。”黑龙江省食药监局乳制品监管处处长张叶莉强调。   上世纪80年代末,基于临床需要,特医食品以肠内营养制剂形式进入中国,按照药品进行监管,经药品注册后上市销售。但由于新药注册门槛高,成本高昂、审批时间长,更多的特医食品是作为普通食品在销售,而普通食品不能标明功能、适应人群等,屡屡遭遇尴尬。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二三线城市医生基本不知道特医食品,还有些医生误把特医食品当成保健食品,对想和医院建立合作的企业避之不及。   广州金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酮饮食目前就只能以普通食品的方式进行销售。但实际上,作为一种能控制或减少癫痫发作的特殊食品,生酮饮食早已在临床中作为替代疗法被医生所使用。   “目前有些企业销售普通食品身份的‘特医食品’,其技术和质量控制水平不可控,不利于特医食品行业有序成长。”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不无担心。   王大宏介绍,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之后,只有雅培全安素(进口)作为特例被允许以特医食品的身份入市销售,此后再也没有这样的幸运者。“特医食品生产管理相关的配套文件及进口管理细则等都尚待出台,导致后面的监管工作无法开展。”   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正式身份,也没得到足够的重视,特医食品只能尴尬地在药品和食品之间徘徊,发展缓慢。   进展   注册制触发特医食品蓝海竞争   2013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出台,连同2010年颁布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目前共有3个关于“特医食品”标准。   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确立了特医食品的法律地位,并确定了实施注册制。随着《注册管理办法》的即将实施,特医食品的市场竞争将一触即发。   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关注特医食品的企业,发现企业早已储备了多款产品,有的尚在研发阶段,有的已经完成研发并未上市,有的则以食品或药品身份在售,等待身份的转换。“我们已经做了多年的特医食品研发工作,并获得了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多款产品已在储备。”金酮相关负责人说。伊利、飞鹤、贝因美等多家乳企也表示,他们已经研发储备了多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   《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特医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特医食品相适应的研发、生产能力,设立特医食品研发机构,具备按照特医食品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逐批检验能力等。但由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名单、生产许可的审查细则等,上述企业表示,企业的生产、研发等环节目前还面临“无规可依”的问题,注册准备工作也有些无从下手。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宣称为“特医食品”的产品,其生产企业是否具有政府要求的这些资质,还有待注册制实施后由食药监部门评审。但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国内的特医食品大部分是仿制国外产品,产品自主知识、技术含量少,在产品的研发方面缺乏创新等,在注册制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在进入市场。   “实行注册制是为了提高准入门槛,更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监管’的要求,在中国当前这个特殊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必要用最严格的标准来进行管理。”王大宏建议,在特医食品身份正式批准之前,政府应当纠正市场上存在的宣称“特医食品”的不规范行为,不要让低素质企业抢占了空白市场,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分析   特配奶粉市场争夺战一触即发   作为特医食品的一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以下简称“特配奶粉”)是一些特殊体质或疾病宝宝的重要“食粮”,如乳糖不耐受奶粉、早产儿奶粉等。然而,记者发现,多家医院在售的特配奶粉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进口品牌,如雀巢、纽迪西亚、美赞臣等。   以美赞臣为例,其研发的26种特配奶粉进入中国的仅有6种,包括无苯丙氨酸配方粉、无乳糖婴儿配方粉、早产儿配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配方粉。其中无苯丙氨酸配方并不在中国销售,只是以捐赠的方式免费给苯丙酮尿症患儿使用。   一些特殊疾病的患儿,如枫糖尿症患儿,在医院都很难买到所需奶粉,致使家长四处寻找购买渠道。   “目前国产品牌的特配奶粉仍是一个空白。”张叶莉指出,2014年,山东省曾给圣元发出了特配奶粉生产许可证,但随后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叫停,圣元转而在海外注册生产,再进口到国内。湖南加比力在没有特配奶粉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无乳糖配方奶粉,被总局叫停。   “进口特配奶粉进来可以备案,但国内特配奶粉如何申请注册还没有操作细则。”飞鹤乳业副总经理肖光辉称,飞鹤已储备多款特配奶粉,有的包装设计等都已经完成,就等着注册。   “我们很高兴政府推出了特配的相关政策,美赞臣会一直配合政府引进在中国需要的特配奶粉。”美赞臣营养品公司高级副总裁及大中华区总裁游佩瑜说。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指出,特殊配方奶粉一年市场销售额预计为10亿元,目前国内销售的特配奶粉并没有满足市场需求。特医食品注册制实施后,变相放开了特配奶粉的进口。国内也形成了往特配奶粉发展的趋势,圣元、贝因美等也在扩大特配奶粉的研发和投入。未来大企业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会表现得更明显,推动特配奶粉的销售。   随着《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特配奶粉市场将很快能看到国产品牌的身影,王大宏相信,特医食品行业的产业生态链将逐步建立成型。(记者 王卡拉)   来源:新京报      
    6月8日,记者参加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召开的2016年纪念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座谈会,很明显,与会的企业代表最关心的是如何取得“深圳标准”的标识。     “政府能积极推动深圳标准认证其实对企业来说有很大作用,这不仅是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品质的认可,更是高标准高质量的体现。”     “目前你们企业的标准认证情况进展到哪一个阶段?”     “我们企业是婴幼儿服装企业,深圳标准认证第一批产品认证试点中就包括了婴幼儿服装,所以我们企业的标准认证、申请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     在回答企业的一个又一个提问后,主办方介绍说,截至上周,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实名注册申报“深圳标准”标识的企业数已达686家,声明标准数达1680条,实名注册团体有4个,体现了深圳标准认证工作在企业中已形成了极大的反响。     作为改革开放桥头堡的深圳,是国内认证行业最早发展起来的地区之一,底子厚、基础好,截至目前共有3C认证有效证书23000余张,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29000余张, 证书数量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排第一,在省级地区中排第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需要,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质量。而认证认可作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之一,其核心作用是传递信任,促进发展,是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处副处长郭力军表示,对高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加贴深圳标准LOGO,从而引导高品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促进供需的良性循环。为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团体标准、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先进性评价、标准认证、标准标识5个标准系列制度。其中,深圳标准认证制度是系列创新制度的落脚点和输出端,是先进的深圳标准能够落地的制度保障。     据悉,深圳标准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经先进性评价的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是对产品满足标准的符合性评价,旨在以认证的手段确保先进的深圳标准能够落地。但目前深圳标准认证试点期间仅针对深圳企业,企业可自愿在深圳标准信息平台上选择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受理后,会到生产企业的成品仓中进行抽样并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检验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企业的生产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对工厂检查也符合要求的,可以对企业出具检查报告,颁发认证证书。目前,第一批产品认证以木制写字桌、安卓智能手机、婴幼儿纺织服装、文胸这4类产品作为试点,首批获得深圳标准认证的企业将获得一定的资助。     为了让获得认证的产品具有辨识度,深圳推出了深圳标准认证标志。该标志设计师王飞表示,由于国内外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都不同,深圳标准要做到国际标准,标志的设计就应该具有国际认可度。因此,深圳标准标志采用钻石作为主体,寓意深圳标准为钻石品质,主题色为蓝色,代表科技蓝,寓意深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状为圆形,代表全球性与国际化,寓意深圳标准联通世界,而用钻石构成的处于标志中心位置的S既代表深圳(Shenzhen)又体现标准(Standard)。同时构成S的每一个三角形钻石,旨在用三角形的稳固结构代表深圳的高品质。获得认证的企业可在其产品或者宣传中使用深圳标准标识。标准标志的推出,引起了深圳市民的广泛关注。居住在福田区的温先生说,往后就不用专门跑到香港或叫朋友海购了,毕竟通过标准认证就代表了高质量。     在深圳标准认证规则的设计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夏昆山指出,相比传统的认证制度有了较大的突破和创新。首先,认证标准更加灵活。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而是企业标准或者团体标准。企业或者团体将在其制定的产品标准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再通过先进性评价机构的评价,即可成为认证标准,认证标准更加个性化,更突出企业产品的先进性,更能体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样品检测结果采信更加灵活。据了解,样品检测采用基本的产品检测+工厂检查的认证模式,对样品检测的要求可用多种形式来满足,可以采信企业自行送检的检验报告,也可以采信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以及有能力的企业自有实验室的检验报告。对一些企业研发的新技术,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法检测,可以采用由指定实验室派出检测人员按标准要求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简称TMP)或目击检测(简称WMT)的方式,从而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企业创新。     工厂检查要求更加灵活。工厂检查的内容除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外,重点关注深圳标准先进性指标的满足情况,工厂检查可以采信企业其他相关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结论,对通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其他类似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评估,对符合要求的工厂检查可以豁免,从而有效降低企业认证的成本。     针对深圳标准认证的监管管理,深圳市创新监管模式,对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运行情况、认证活动、企业的认证有效性以及获证产品均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有违法开展认证活动、企业未经认证,擅自伪造或冒用深圳标准认证标志,将依据《认证认可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下一步深圳将继续提升认证认可服务供给水平,提高认证市场监管水平,完善认证认可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促使深圳认证认可工作取得新突破。 (李梓琴 本报记者 傅江平)   来源:国标委网站
    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6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如销售者无法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果蔬类和水产类食用农产品将不得进入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       《通知》对食用农产品的范围、禁止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形的判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等多个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要求,《通知》明确:果蔬类和水产类食用农产品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者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入场销售的,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和合格证明文件。       《通知》显示,如销售者无法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的,果蔬类和水产类食用农产品不得入场销售。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者中任意一项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自行或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通知》称,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供货者及购进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将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失信名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监管部门将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都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者名单。   来源:南方日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6月15日在“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透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将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义务。 此次论坛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分论坛活动之一。论坛上与会嘉宾热议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外卖平台出现“黑作坊”等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一些‘黑作坊’的网络订餐页面公示信息不真实,今后不仅要‘亮证经营’,确保经营范围与许可经营项目相一致,还要保证公示信息绝对真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说。 此外,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认为至少有以下十项:第一,第三方平台备案;第二,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第三,食品安全风险的自查和排查;第四,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报告;第五,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停止平台服务;第六,履行特别承诺,如先行赔付;第七,投诉举报的处理;第八,承担附条件民事责任赔偿;第九,执法调查配合;第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  来源:人民日报
随着进口食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家庭,其质量安全也备受关注。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已建立进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消费者购买时需辨别进口食品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有疑问有权向经销商索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记者从13号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苏州举行的“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上了解到,过去五年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5.2%。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进口市场。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表示,鉴别进口食品是否正规安全,最简易的方法是看是否有中文食品标签。 林伟表示,按照我们国家的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所有的进口食品必须加贴中文的标签;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我们有更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必须印制在产品包装上,而不是加贴了。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看进口产品是否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林伟表示,每一个正规的入境产品,经过我们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过,都会带一个证明。这就是它的身份证。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索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建立了一套覆盖“入境前、入境时、入境后”三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利用信息化系统对进口食品的进口和销售信息实行追溯管理,确保一旦某个产品被查出不合格,同批次产品能被即时召回,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之声
在6月14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别发布了今年1至5月对农产品、进口食品、食品抽检的监测检查结果。总体看,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向好,但在监测检查中均发现一些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连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从严处罚。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广德福介绍了前5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数据显示,监测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2%。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8%、92.9%、99.7%、99.3%和96.3%,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9%。监测结果显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向好。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今年1至5月,农业部组织92家省部级、国家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了两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抽检全国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5大类食用农产品、92个品种、22056个样品,检测指标94项,监测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2%。农业部已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要求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广德福说,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各类健康食品的来源,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农业部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农兽药使用及残留、违禁物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畜禽屠宰等7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下一步,农业部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产管并举”,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不合格进口食品涉及23类 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从2006年的320.7亿美元增长至2015年的1159.2亿美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说,今年1至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174个国家和地区的49.8万批、1618.6万吨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311批,2.9万吨,涉及23类产品,主要有糕点、饮料、粮谷及制品等,涉及14类不合格原因,主要为食品添加剂超量或超范围使用、微生物污染以及品质不合格等。他表示,1至5月,质检总局对进口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肉类、酒类5大类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从37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上述产品中检出不合格产品共275批、2.7万吨,占不合格进口食品总重量的93.1%,其中检出不合格进口乳制品83批、170.6吨;食用植物油不合格产品共计26批、2.6万吨;水产品49批、373.6吨;肉类21批、274.6吨;酒类96批、164.8吨。 林伟说,对于上述检出的不合格进口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按照有关规定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今年,质检总局将着力打造进口食品放心工程,密切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一些企业多批次抽检不合格 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介绍了今年1至5月食药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情况,食药监局组织监督抽检样品5447批次,涉及不合格样品96批次。 其中,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指标不合格;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指标不合格;重庆御味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武城县丰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糕点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葡萄酒品质指标不合格;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水产制品微生物项目不合格;哈尔滨鑫旺泰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4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指标不合格;海口龙华源春盛商行销售的2批次水果制品和1批次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重庆市盘溪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明食品批发部销售的3批次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三亚国润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2批次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兰考县鸿运副食商行销售的2批次葡萄酒品质指标不合格;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2批次糕点分别存在品质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情况等。此外,抽检也发现同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存在2批次及以上抽检样品不合格的情况。 王红介绍,针对上述情况,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责令采取下架、召回、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将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王红强调,公布这些不合格食品单位名单和处理情况,就是要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连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将予以从严处罚。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6月1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1-5月外贸情况。     据该发言人称,1-5月,对美欧日港传统市场出口好于全国整体水平。其中对欧盟、香港出口分别增长1.6%和1.0%,对美国和日本出口分别下降4.3%和1.1%。对菲律宾、泰国、印度等一带一路国家出口保持增长。5月,对东盟和欧盟出口分别增长9%和3.8%,增幅较上月分别回落3.6和5.6个百分点。对美国出口下降6.5%,拉低整体出口增速1.2个百分点。对俄罗斯和印度出口分别增长36.4%和18.5%,增速较上月分别加快12.1和11个百分点。对巴西和澳大利亚进口分别增长32.6%和17.9%,增速较上月分别加快21.2和28个百分点。   来源:商务部网站
    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国际贸易发展”论坛日前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近10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食品农产品贸易年均增长17%,2015年达15.58亿美元,合作前景广阔。   中东欧国家处于欧洲东大门,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数量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四分之一。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在食品农产品方面契合度高。中国是当前世界上重要的食品农产品进出口国,中东欧国家普遍以农业见长,盛产食品农产品,品种丰富多样,各具特色。   据了解,2015年,中国共完成了对9个中东欧国家12种产品的准入程序,推进8个中东欧国家6种产品的准入进程。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在论坛上说,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为保证食品农产品产业和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保障,中国与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不断加强交流合作,迄今与中东欧国家已签署108份质检合作文件,其中2012年以来新增签署28份。   与会代表认为,中国-中东欧食品农产品合作前景广阔,加强交流合作是多方共赢的必然选择。将来,各方应以共赢为目标,持续保持中国-中东欧农产品贸易发展活力,健全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水平,加强监管合作,为在此领域开展更广阔的国际合作,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来源:中国证券网
    6月12日,国家标准委下达今年国家标准立项制度改革后的首批计划项目330项,涉及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诸多领域,着力提升标准供给质量,更好地支撑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立项的标准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获得立项的国家标准突出了科技创新,将石墨烯性能测定、柔性直流输电、能源互联网、机器人测试、电动汽车充电等72个前沿技术成果列为重大标准研制项目并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尽快形成技术标准,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此次立项的标准还加大了对装备制造和消费品升级所需关键技术标准的支持,立项相关标准256项,占整个项目的82%,涉及化工、船舶、钢铁及合金、通信光纤、电器附件、电线电缆、无线电干扰等10多个装备制造业和消费品工业重点领域,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助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此外,围绕节水规范、土地资源保护、土壤环境、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新制定18项相关标准,更好地满足生态保护与节能减排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公共安全领域标准体系,36项生产生活所需安全标准获得立项,涉及危险化学品试验方法、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涂料中有害物质测定、电梯质量安全和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不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据了解,从今年起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立项项目进行了改革,首次引入专家评估机制进行评估,从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方面进行把握,从严把控项目质量和数量,此次立项有47%的项目因量小、面窄、点散等因不符合国家标准立项范围未通过评估。实施立项评估改革后,国家标准计划周期将进一步缩短,由原来一年平均下达两批计划增加到一年四批。   来源:央广网 记者王楷
信息检索
专题信息
认证信息 更多>>
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期刊杂志 更多>>
主办: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