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4〕5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专门对扶持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对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制定、主持修订及参与修订上述各级标准的,按同类标准制定补助额度的60%、50%、30%给予补助”,所需资金根据标准所处行业领域,分别在省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相应专项资金中安排”。
该政策的出台对推动四川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中小微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提高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和水平,夯实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基础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四川省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