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际新闻
沙法克新闻报道,伊拉克规划部表示,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商品质量品质,2024年7月1日起,出口至伊拉克的商品必须取得伊拉克“质量认证标识”。伊拉克中央标准和质量控制局敦促电子产品和香烟的制造商及进口商申请伊拉克“质量认证标识”。今年7月1日是最后期限,否则将对违规者采取法律制裁。 来源: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4年2月23日,据《先驱报》报道,自3月起,津巴布韦对未经原产地预检验的商品罚款将从15%降低到12%,以减轻进口商和消费者的负担。在受管制的产品清单中的商品需要在原产地进行预检验和符合性评估,以确保符合津国家和全球标准。 来源: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通常被称为《加州第65号提案》,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地方检察官、律师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个体执行法案。《加州第65号提案》要求,执法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主体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报。该通报必须在采取行动前不少于60天发送给当事人,因此,该通报通常被称为“60天违规通知”。 2024年 1月,《加州第65号提案》共发出510份 “60天违规通知”。其中37%是关于铅的通知,13%是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50%是关于其他化学物质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箱包类产品有 15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和1份关于全氟辛烷磺酸 (PFOS) 的通知。有外部装饰的玻璃和陶瓷产品有33份关于铅的通知。鞋类产品有4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和2份关于双酚A (BPA)的通知。包装有12份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通知。 美容和个人护理产品有 29份关于其它化学物质的通知,如二氧化钛、二乙醇胺、汞和汞化合物。 针对双酚A (BPA)有4份通知,涉及产品有鞋类产品,运动和娱乐产品,以及潜水设备。 针对全氟辛酸 (PFOA) 有12份通知,涉及产品有服饰,个人用品如雨伞和帽子,浴帽,宠物产品,烫衣板套和淋浴衬垫。全氟辛烷磺酸 (PFOS) 有2份通知,饮用水源里的废弃物,以及箱包类产品。 服饰产品有2份关于全氟壬酸 (PFNA) 及其盐类的通知,膳食补充剂产品有1份关于全氟壬酸(PFNA) 和全氟辛酸 (PFOA)的通知。 来源:Intertek
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成立于1967年。目前共有10个成员国,分别是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 在东盟国家,如同其他大部分亚太区国家一样,人们的审美普遍偏好白皙明亮的肤色。因此,东盟地区的消费者对美白类的化妆品需求旺盛。 据彭博社引用的一份研究报告,全球美白肌肤市场在2020年达到了约80亿美元的规模,其中亚太地区贡献了总收入的一半以上。 可见,美白类化妆品在东盟地区具有重要的市场份额和巨大的消费者需求。那么,东盟地区对美白产品有哪些监管要求?相关企业想进入东盟市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管理概览 目前,东盟实施统一的化妆品法规,成员国遵循《东盟统一化妆品监管协定》(AHCRS),特别是《东盟化妆品指令》(ACD)。 ACD规定,东盟实施化妆品通报制度,这意味着产品完成通报后,即可以在该国家上市。(注意:东盟需要在每一个产品上市的国家进行单独通报,详见《东盟化妆品法规总览》https://xmtbt-sps.xmeport.cn/news-detail.html?id=72413) 美白类化妆品必须遵守ACD下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产品通报,禁用、限用和准用的原料,标签、产品宣称以及良好生产规范(GMP)。 下面将介绍东盟对于美白类产品的产品通报、原料使用要求及宣称要求。同时,还将列举东盟成员国的具体要求。   二、美白化妆品的定义 ACD中没有给出关于美白化妆品的官方定义。在《东盟消费者化妆品信息手册》(ASEAN Consumer Information Handbook on Cosmetic Products)中,将“美白或提亮肤色的产品”定义为:通过减少表皮黑色素来提亮肤色或使肤色更加均匀的产品。 具体来说,有2种主要机制可以提亮肤色和减少色素沉着:1)通过减少已有黑色素的浓度;2)防止新的黑色素的形成。 从产品分类的角度,这些产品属于ACD中广义的化妆品类别。 因此,使用目的超越化妆品范畴的产品,如口服或注射类产品,不属于美白化妆品的范畴。   三、如何判定美白化妆品 ACD提供了一套简单的五步决策流程,可以帮助判断产品和宣称是否为化妆品。该流程同样适用于美白类化妆品,具体如下: 1. 成分:美白化妆品应仅含符合ACD附件要求的原料,并且不含任何在ACD中被禁用的原料。 2. 目标部位:产品应与人体外部器官接触。也即美白化妆品不包括口服或注射类产品。 3. 主要功效:通过使皮肤变得更白或保持皮肤状态良好(保持白皙)来改变外观。 4. 产品介绍:产品不应用于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如治疗肤色不均问题。 5. 化妆品的生理效果:化妆品通常具有非永久性的效果,需要定期使用才能保持效果。因此,通过施加药理、免疫或代谢作用来永久恢复、纠正或修改生理功能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不得宣称为化妆品。如这类宣称是违规的:“直接抑制黑色素在黑素细胞中的产生”。   四、通报要求 美白类化妆品属于化妆品,因此在进入东盟市场前,应进行产品通报。 东盟要求在每一个产品上市的国家进行单独通报,企业(或通报持有人)应在产品上市前,向当地主管机构进行产品通报,并按照相关主管机构提供的产品通报表(Product Notification Form)来完成通报步骤。 由于不同成员国的主管机构在审查要求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准备通报文件时,特别是产品宣称方面,应特别注意。见下“宣称要求”中阐述的相关内容。   五、原料使用要求 在东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化妆品都必须符合ACD附件中的原料清单,其中包括: 附件 II :化妆品禁用原料清单 附件 III :化妆品限用原料清单 附件 IV :化妆品准用着色剂清单 附件 VI :化妆品准用防腐剂清单 附件 VII :化妆品准用防晒剂清单 在东盟中没有特定的美白原料清单。通常,美白类化妆品应仅含符合ACD附件的原料,并且不含任何在ACD中被禁用的原料。 例如,根据ACD的附件 II,美白化妆品不应包含氢醌、维甲酸或壬二酸等特定禁用原料。 在东盟国家的化妆品中,一些常用且广为接受的美白剂包括:烟酰胺(维生素B3)、熊果苷、曲酸、亚油酸、亚麻酸、油酸和抗坏血酸(维生素C)。 大多数东盟成员国严格遵守ACD附件中关于化妆品原料清单的规定,但每个国家有权根据其特定考虑补充原料清单,如泰国在禁用原料中增加了额外的限制。 因此,提醒企业在不同的成员国销售时应注意这些差异,以确保产品合规。   六、宣称要求 ACD和成员国的法规之间的差异主要涉及许可宣称和产品宣传。例如,新加坡在宣称法规要求和实践中的做法如下: 来源:瑞欧科技
越通社4月8日报道,经过近40年革新开放,迄今越南已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注册资金近5000亿美元,外资通过创造就业、缴纳税费、参与出口、转让技术等活动,对越南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当前,越南仍是国际资本流入的有吸引力目的地,下步要提高质量,迈上新台阶,重点关注高科技、环保等领域,为越南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据越南统计总局数据,2024年一季度,FDI注册资本总额近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3.4%;实际到位资本46.3亿美元,同比增长7.1%,彰显了外企对越南市场的信心和支持。目前,FDI贡献了越南70%以上出口、50%左右工业产量、2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创造了200多万个就业岗位。 通过高新技术领域投资,FDI质量将迈上新台阶,提升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越南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改变经济结构,助越南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推动拉高越南经济竞争力和声誉国际排名。 越南计划投资部部长阮志勇近日表示,欢迎外企凭借其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积极参与越南实施绿色增长战略。事实上,外国投资者普遍表示,愿意在越长期经营,对实施现代技术项目越来越感兴趣,愿意承担企业社会义务,保护生态环境,助力越南可持续发展,造福越南民众。 来源:商务部
据越通社2024年4月6日报道,越南与中国经贸投资合作不断走向深入并取得实效,成为近年来两国关系的一大亮点。中国继续保持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地位;越南是中国在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在世界上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国(仅次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 据越南海关的数据,2020年,中越贸易额达1330.9亿美元,2021年达1659亿美元,2022年达1750亿美元,2023年达1719亿美元,2024 年前 2 个月达273亿美元。越中同是《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AC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且中国正在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此外,由于地理上接壤,中国人的消费习惯与越南人有相似之处,加之两国间的传统贸易关系,越南商品对华出口优势巨大。 越南对华农产品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中国已成为越南农、林、渔业产品最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从水果到加工食品,越南农产品正在中国市场上立足。自《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ACFTA)生效实施以来,中国已对包括农产品、新鲜果蔬在内的8000多种越南进口产品减税,这为越南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许多机会。 投资方面,截至2024年3月,中国累计对越直接投资276.4亿美元,投资项目4418个,在对越投资的14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六位。2023年,中国对越投资44.7亿美元,增长77.5%,在对越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四;2024年一季度,中国在越新批准投资项目数量排名第一(占比27.8%)。 在文化、教育、旅游、民间合作方面,越中青年交流越来越务实,有助于增进两国间相互了解。 截至目前,越南已有60个省市与中方缔结友好合作关系。在旅游方面,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赴越中国游客数量连续多年领先,平均每3名国际游客中就有1名中国游客。目前,中国已基本恢复与越南的定期商业航班,每周有200多趟越中往返航班。中国还为疫后返华的越南学生和劳动者重发签证。2023年,赴越中国游客数量超170万人次。2024年前3个月,中国赴越游客数量近8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34.5%。 来源:商务部
联邦统计局数据显示,经日历和季节性调整后,2月份德国对第三国出口额为594亿欧元,环比增长0.3%,同比下降4.5%。美国保持德最大出口目的地国地位,对美出口同比增长5.5%至139亿欧元,对华出口同比增长0.3%至80亿欧元,对英出口同比增长9.3%至68亿欧元。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IfW)预计,今年德国出口总额将下降1.7%,2025年将增长2.8%。 来源:商务部
德国联邦统计局4月8日发布消息,经日历和季节性调整后,德国2月出口环比下降2.0%,进口增长3.2%。进口方面,中国仍保持德最大进口来源地,自华进口121亿欧元,环比大幅增长16.0%;自欧盟国家进口575亿欧元,环比下降4.7%。出口方面,对华出口环比下降0.6%至80亿欧元;对欧盟国家出口729亿欧元,环比下降3.9%。 来源:商务部
2024年3月12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新的《产品责任指令》(PLD),旨在更新近四十年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这一立法预计将在得到欧盟理事会的批准并在公布后二十天生效。新指令的目的是简化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寻求赔偿的举证责任,并引入新技术和新产品方法,以使欧盟的产品责任制度适应未来,特别是数字时代的发展。 新《产品责任法》扩大了“产品”的定义,包括原材料和独立软件,但不包括在商业活动之外开发或提供的免费开源软件。同时,新指令还采用了“组件”的宽泛定义,包括集成到产品中或与产品相互连接的任何物品、原材料或任何相关服务。 新指令简化了索赔者的举证责任要求,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被告未能通过披露相关证据来反驳这一推定时,或当原告证明产品不符合欧盟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要求时,新《产品责任法》引入了产品存在缺陷的推定。 此外,新的损害种类将纳入新的保障范围,包括非物质损害(包括医学上认可的心理健康损害),以及数据被毁坏或损毁的损害(只要该等数据并非用于专业用途)。 新指令一旦生效,欧盟成员国将有两年时间将新的PLD纳入本国法律。这意味着该指令仅适用于新的PLD生效两年后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在此之前,现行的《公共许可证指令》将继续适用。 欧盟成员国在将新《产品责任指令》纳入国内法时,可以选择是否减损指令中“最新技术水平”的抗辩。如果在相关时间(例如产品生产时)的客观科技知识水平无法发现产品的缺陷,则制造商可免除责任。因此,在选择减损这一抗辩的欧盟成员国中,即使制造商能够证明由于当时的知识水平而无法发现产品的缺陷,他们也要承担责任。 来源:tbtguide
2024年3月14日,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使用手册,主要介绍了如何使用技术标准来支持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手册首先阐述了使用技术标准进行企业可持续性报告的好处,如:技术标准与欧洲的监管框架保持一致;利用组织已有的努力;提供广泛且可靠的可持续性覆盖面;提供定性和定量信息;具有可靠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审计员/验证员的业务;在国际报告框架下获得认可等。 然后,手册详细介绍了现有的ESG标准,并给出了相应的例子,帮助组织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定义和达成目标,同时确保符合适用的监管框架。 一、环境Environmental 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循环经济和生物多样性是这一领域的一些关键要素。环境方面是可持续发展的传统领域,历史最悠久,通过国家和欧洲政策制定的相关法规也最多。以下标准可帮助各组织确定并实现其在这些领域的目标,同时帮助他们遵守适用的监管框架。 横向应用 环境管理 EN ISO 14001 环境设计实施EN ISO 14006 环境尽职评估 EN ISO 14015 确定环境成本和效益 EN ISO 14007 环境影响和方面的货币估值 EN ISO 14008 生命周期分析 EN ISO 14040 EN ISO 14044 ESRS E1 气候变化——排放 组织层面的排放(清单)EN ISO 14064-1 零净指南 ISO IWA 42 减排项目 EN ISO 14064-2 产品的碳足迹 EN ISO 14067 运输链操作中的排放 EN ISO 14083 碳中和 ISO 14068 能源密集型工业的排放 EN 19694 ESRS E1 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 适应框架EN ISO 14090 脆弱性、影响和风险评估 EN ISO 14091 适应计划的制定 ISO/TS 14092 ESRS E3 水与海洋资源——水的利用 水足迹EN ISO 14046 水管理 ISO 14002-2, ISO 46001 灌溉项目中的废水利用 ISO 16075 系列 雨水和中水的使用EN 16941 系列 ESRS El 气候变化——能源效率 能源管理系统 EN lSO 50001 能源审计 EN 16247 系列 ESRS E4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的战略和操作 lSO 17298(标准正在制定中) 设计和实施具有生物多样性净收益的项目 ISO17620(标准制定中) 自然资源核算 ISO 14054(标准制定中) ESRS E5 循环经济——循环经济 原则、术语和实施 ISO 59004(标准制定中) 商业模式和价值网络 ISO 59010(标准制定中) 循环性的测量和评估ISO 59020(标准制定中) 循环产品设计 EN 45560 二、社会Social 下列标准有助于各组织在商业目标与社会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增强其政策和计划的社会承诺。这些标准为改善价值链和工作环境中弱势群体和社区的机会和管理提供了指导,同时帮助他们在设计活动、产品和服务时考虑到这些需求。 横向应用 社会责任EN ISO 26000(也适用于环境和治理)。 可持续采购EN ISO 20400(也适用于环境和治理) 社会生命周期评估ISO 14075(标准正在制定中) ESRS S1 自身劳动力 ESRS S2 价值链中的工人 性别平等、多样性和包容性、社会和劳动领域 多样性和包容性管理ISO 30415 人力资源管理ISO 30414:2018 实施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IS0 53800(标准制定中) 包容性服务的设计和提供 ISO 22458 ESRS S1 自身劳动力——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EN lSO 45001 工作场所的心理健康lSO 45003 新冠疫情期间的安全工作ISO/PAS 45005 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lSO 45006(标准制定中) ESRS S4 消费者和最终用户——无障碍 产品、商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设计EN 17161 lCT 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设计 EN 301549 建筑环境的无障碍性 EN 17210 三、治理Governance 现有的(良好)治理标准有助于各组织建立各种做法、政策和结构,使它们能够以合乎道德和透明的方式指导和控制其业务活动。这些标准有助于确定和遵守适用于它们的法律框架,同时帮助它们防止不负责任或欺诈性的商业行为。它们还提供支持,通过风险管理和业务连续性提高它们在不利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横向应用 管理组织内的可持续发展目标ISO 53001(标准正在制定中,也适用于环境和社会方面) ESRS Gl 商业行为——治理 原则和主要方面ISO 37000 制定指标ISO 37005(标准制定中) 成熟度模型ISO 37004 ESRS Gl 商业行为——合规性 管理体系ISO 37301 反贿赂ISO 37001 反欺诈控制lSO 37003(标准正在制定中) 内部调查ISO/TS 37008 ESRS Gl 商业行为——风险管理、复原力、业务连续性 风险管理lSO 31000 风险评估技术EN 31010 新兴风险管理lSO/TS 31010 业务连续性管理 EN lSO 22301 业务连续性战略 lSO/TS 22331 业务影响分析lSO/TS 22317 业务连续性的人员方面ISO/TC 22330 组织复原力原则 ISO 22316 治理政策和战略lSO 22336(标准正在制定中) 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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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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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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