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际新闻
    2013年10月2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关于建立动物饲料现行良好制造规范(cGMPs)、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的拟议规则。该拟议规则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6日。     该拟议规则适用于包含宠物食品、动物饲料、未加工原料和调味料的国内以及进口的动物饲料。拟议的修订要求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仓库需要进行冷藏或冷冻以保证食品安全。弱酸罐头食品(LACF)将豁免微生物危害评估,该豁免已在LACF法规中明确。同时豁免仅用于储存、低风险制造或加工如运送、称重、分类、挑选、分类谷物及其副产品、油籽及其副产品和牛马饲料的农场和谷仓等,以及产品不暴露于环境、并且不需要冷藏冷冻确保食品安全的仓库。     cGMPs的操作将与人类食品的良好制造规范类似,除了如过敏原交叉污染不会成为动物饲料现行良好制造规范的一部分。适用于动物饲料的cGMPs运用于以下几个领域:人员卫生和培训,设备操作和维护,卫生设施、设备和器具的设计、使用和维护,过程和控制以及仓储和配送。     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将应用在动物食品的经营活动中,这仍然类似于人类食品的相关条例。每台设备将要求制定并记录一份包括以下内容的食品安全计划,包括:     1、危害分析     2、危害预防控制(如卫生设备和交叉污染的预防),包括一个召回计划,可能包含供应商核准和认证的项目     3、监控过程     4、补救措施,包括计划无效时的重估     5、证实行为(如记录复审或校准),包括确认和可能包含的环境试验     6、上述活动的记录的保存。     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最终版本发布的60天后。执行日期分别为,微型企业在最终版本发布后的三年后,小型企业两年,其他企业一年。
2013年9月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MOPH)公布拟修订MOPH“食品标签”。     主要内容如下: a.公共卫生部9月19日通报(No. 194) B.E. 2543 (2000) 食品标签,公共卫生部5月30通报(No. 252) 食品标签B.E. 2545 (2002),公共卫生部4月17日通报(No. 343) 食品标签B.E. 2555 (2012)被撤销由本部颁通报代替; b.本通报规定生产、为销售而进口及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粘贴标签。产品标签应以泰语提供以下信息:(1)产品名称(2)序列号(3)进口商和生产商名称与地址(4)公制数量声明(5)成分清单(6)第4(6)项规定的过敏原和致敏物如下: (6.1)包含麸质的谷物,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或杂交品种及产品; (6.2)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产品; (6.3)蛋类及蛋类产品; (6.4)鱼类及鱼类产品; (6.5) 花生、大豆及其产品; (6.6)乳类及乳类产品(包括乳糖); (6.7) 硬壳坚果(如开心果),坚果、树木坚果(如:杏仁、胡桃、核桃)及其产品; (6.8) 浓度10mg/kg以上的亚硫酸盐; (7)许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类型应与专门名称或INS 代码一起提供(8) 保质期小于3个月的产品以最佳食用期限表示,可以保存超过3个月的产品以月和年的格式表示; (9)其它必要信息如:烹饪或存储说明。如果是非零售或餐饮用进口预包装食品,可以贴英语标签。 c.食品名称必须使用2mm以上的字体标明,除非标签面积小于35 cm2。 d.食品序列号和公制数量声明、生产商名称及地址、成分清单、食品添加剂、过敏原和致敏物必须以1mm、1.5 mm、2 mm以上的字体分别在标签面积小于100 cm2、100至250 cm2之间和大于250 cm2的标签上标明。成分清单必须在标签上标明,除非标签面积小于35 cm2。 e.本通报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销售商在购买时可以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食品,如路边小摊;(2)新鲜食品、鲜切食品或类似产品,可以看到包装中食品的性质或质量;(3)在餐馆、宾馆、学校、医院的即用食品或家庭外卖包装食品。 d.本通报生效前的食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应提交符合本通报的标签修改申请,旧标签可以在本通报生效后使用2年。 g.本通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180天生效。
    2013年11月8日,瑞士公布能源条例修正草案,2013年10月31日的草案,附件2.5、2.7-2.10、2.13、2.15-2.22、3.9、3.10。     新的法规将规定关于以上列出的电器新的和更紧的现行最低能源效率要求。关于咖啡机和轮胎,没有最低的能效要求,但将采用标签要求。     研究显示在瑞士电力的需求将继续增大。本措施的目的是促进能源效率,以便从长远来看,全国的电力供应仍然安全,并且对环境无害。一项法规影响评定显示,有关的电器在瑞士代表了家庭用电量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这些产品投放市场的最低能效要求,以及标签要求旨在稳定电力消耗。
 2013年11月25日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发布CLP(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标准应用指南更新版本(4.0版本)。CLP标准应用指南更新的内容包括指南第二部分:物理性危害;第三部分:健康危害的内容。考虑到第二次和第四次的适应技术和科学的进步(ATP),此次更新是非常有必要的。除此外,第一部分:分类和标签的总则以及第四部分:环境危害和相关附件I-V也已经完成了制作。     目前,CLP标准应用指南(4.0版本)可从ECHA官网上下载。
 2013年11月25日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发布CLP(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标准应用指南更新版本(4.0版本)。CLP标准应用指南更新的内容包括指南第二部分:物理性危害;第三部分:健康危害的内容。考虑到第二次和第四次的适应技术和科学的进步(ATP),此次更新是非常有必要的。除此外,第一部分:分类和标签的总则以及第四部分:环境危害和相关附件I-V也已经完成了制作。     目前,CLP标准应用指南(4.0版本)可从ECHA官网上下载。
​    自2008年7月以来最紧密的磋商已经使WTO成员国“非常接近达成共识”,但是达成最终共识仍存在困难,“在最后的几天中,我们不再做困难的政策决策,”2013年11月26日WTO总干事Robert Azevêdo在巴厘岛会议之前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说道。
    2013年11月5日,美国能源部(DOE)提出修订除湿器测试程序执行日期,依照能源政策与保护法(EPCA)。修订提案要求生产商在现在能源部(DOE)法规规定的除湿器测试程序中只使用主动模式测试规定进行测试,以确定符合现有能源节约标准,以下情况除外。生产商需要使用全部附录表现待机模式或关机模式用能,修订的能源节约标准执行日期颁布之后编入待机模式和关机模式用能测量,以证明符合修订标准。修订提案在最终法规在联邦纪事公布之后30天撤销使用除湿器测试程序,因为DOE已确定测试程序由于修订提案而成为多余,并且澄清了测试程序说明。
  2013年11月5日,美国能源部公布征求有助于告知当前法规制定的某些信息,考虑制定吊扇能源节约标准。尤其是,DOE征求关于吊扇和空调使用之间相互关系的信息。为告知相关利益方及促进本程序,DOE已在本RFI中确定了几个相关问题,DOE特别寻求从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接收意见和数据。
    2013年11月6日,美国公布拟修订根据《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制定的,关于直热式加热设备和泳池加热器的测试程序。该法规制定将履行能源部至少每七年审议一次其覆盖产品测试程序的法定义务。对于直热式加热设备,该修正提案将增加测试利用冷凝技术排放的家用取暖设备的规定,并且引用编入六项行业测试标准,取代在现行的能源部测试程序中引用的过时的测试标准。这些行业标准反映了测试直热式加热设备的测试设置和测试条件中的现行规范。对于泳池加热器,本修正提案将引用编入ANSI/空调、供暖和制冷协会(AHRI)标准1160-2009,“热泵泳池加热器的性能等级”,以及ANSI/美国采暖、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协会(ASHRAE)标准146- 2011,“泳池加热器的测试和评级方法”,规定了电泳池加热器(包括热泵泳池加热器)的测试方法。该修正提案同样还将阐明适用于燃油泳池加热器的测试方法。能源部同样还宣布召开一次公众会议,讨论并接收关于在本测试程序法规制定提案中存在的问题的评议意见。
    WTO/TBT第62次例会于2013年10月29-31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密码局以及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派员参加。会议讨论了52项具体贸易关注,涉及中方关注共6项。     代表团就欧盟《真空吸尘器能效及能源标识实施条例》提出关注,并就欧盟、美国、日本、巴西对我《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信息安全等级管理办法》、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对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指南以及巴西、欧盟对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问题的关注进行了解释澄清;会议还对特殊差别待遇与技术援助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公共议题进行了信息交流和讨论。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还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就双边关注的议题进行了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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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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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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