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瞬息万变,各种形式 的技术壁垒和产业保护措施层出不穷。我 们实时跟踪并收集整理世界各国市场准入 规则的变化情况。
国际新闻
2024年4月24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减少、重复使用和回收包装的新规定,使包装更具可持续性,并减少欧盟的包装浪费。该条例旨在解决不断增长的浪费问题,协调内部市场规则,促进循环经济,以476票赞成、129票反对和24票弃权获得批准。 这些规则已与欧盟理事会暂时达成一致,其中包括包装减少目标(到2030年减少5%,到2035年减少10%,到2040年减少15%),并要求欧盟国家特别减少塑料包装垃圾的数量。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分组、运输和电子商务包装的最大空置率为50%;制造商和进口商还必须确保包装的重量和体积最小化。 从2030年1月1日起,某些一次性塑料包装类型将被禁止。其中包括未经加工的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包装、咖啡馆和餐馆灌装和消费的食品和饮料的包装、单独的部分(如调味品、酱汁、奶精、糖)、化妆品的小型住宿包装和非常轻的塑料袋(15微米以下)。 为了防止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该文本包括禁止在食品接触包装中使用超过某些阈值的永久化学品”(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或PFAS)。 明确2030年酒精和非酒精饮料包装(牛奶、葡萄酒、芳香葡萄酒、烈酒除外)、运输和销售包装以及分组包装再利用目标。在某些条件下,成员国可以给予这些要求五年的减损。饮料和外卖食品的最终经销商必须为消费者提供自带容器的选择。他们还将被要求在2030年前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形式尽力提供10%的产品。根据新规定,所有包装(轻质木材、软木、纺织品、橡胶、陶瓷、瓷器和蜡除外)都必须符合严格的可回收利用标准。 措施还包括塑料包装的最低回收含量目标和按包装废物重量计算的最低回收目标。到2029年,90%的一次性塑料和金属饮料容器(最多三升)将必须单独收集(通过押金返还系统或其他确保达到收集目标的解决方案)。 来源:tbtguide
2024年4月19日,AICIS在官网公开发布了一则违法处罚通知,一家香水分销商因非法进口行为被处以罚款,金额高达37560美元。 根据该处罚公告,AICIS向这家澳大利亚香水、洗漱用品和清洁产品进口商共发出了两份违法通知,由于该商户涉嫌: 未进行AICIS注册(即商业注册)就从美国进口工业化学品,违反了《工业化学品法案2019》(以下简称《法案》)第13条规定; 未根据《法案》第99条规定提交年度申报(即年报)。 AICIS在此公告中再次提醒所有工业化学品进口商和生产商(即引入人),如有工业化学品的引入活动,需在法规规定时间内进行商业注册并提交年报。 此外,AICIS的合规计划要求主管机构开展全年监测活动,以确保工业化学品的引入者履行《法案》规定的合规义务。 一、澳大利亚商业注册 商业注册是指澳大利亚的工业化学品引入人进行的AICIS注册。商业注册是工业化学品引入活动的先决条件,是AICIS下最前端的合规义务。 只要有工业化学品的引入活动,就必须先进行商业注册或商业注册的更新。 根据《法案》第13条对商业注册的规定,任何人如有下列情况,即属违反该条款: 该人在注册年内引入了工业化学品,且 在引入该工业化学品时,该人并未在该注册年度内进行商业注册。 对此《法案》第13条还规定了三种处罚情况: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即属犯罪。处罚:500个处罚单位;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即属严格责任罪行。处罚:60个处罚单位;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可被处以民事罚款。处罚:500个处罚单位。 二、澳大利亚年报 年报则是澳大利亚针对工业化学品管理的一项基本的申报后义务要求,是工业化学品的引入人对上一个注册年度内所引入的工业化学品所做的合规声明,适用于所有的引入人和所有的物质引入类型。 因此,只要在上一注册年度内有工业化学品的引入活动,引入人就应按时提交年报。 根据《法案》第99条对年报的规定,任何人如有下列情况,即属违反该条款: 该人在注册年内引入了工业化学品,且 该人没有在其后的4个月内按法规规定提交年报。 对此《法案》第99条还规定了三种处罚情况: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即属犯罪。处罚:300个处罚单位;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即属严格责任罪行。处罚:60个处罚单位; 任何人如违反该条款,可被处以民事罚款。处罚:300个处罚单位。 三、其他合规义务 除此之外,在对引入的工业化学品进行分类后,引入人需要提交或保留的声明、报告和记录还包括: 证明商业注册级别正确的相关记录 在进口或制造报告类别的化学品之前,必须先提交引入前报告 对于某些类型的豁免类别的化学品,必须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一次性的引入后声明 各引入类型下被要求保存的相关记录 本次处罚的案例也提醒我们,AICIS下违规行为不可取,处罚代价很沉重,引入人应严格按照AICIS要求认真履行申报前和申报后的各项合规义务,方能确保商业活动合法合规。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有记者问:日本政府4月26日宣布拟对半导体等领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就有关措施征求公众意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宣布拟对半导体等领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半导体是高度全球化的产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格局,这是市场规律和企业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频频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人为割裂全球半导体市场,严重背离自由贸易原则和多边贸易规则,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日方拟议的有关措施,将严重影响中日企业间的正常贸易往来,损人不利己,也损害全球供应链的稳定。 中方敦促日方从双边经贸关系大局出发,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来源:商务部
4月22—26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六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部分工作组会议同期在印尼雅加达东盟秘书处召开。来自中国、东盟十国主管部门和东盟秘书处约300名官员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参会。 双方积极落实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共识,全面加速谈判进程,推动在货物贸易、投资、标准合作、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律与机制事务等多个领域磋商取得积极进展。 来源:商务部
2024年3月5日至9日,成都市贸促会组织企业赴新加坡参加首届亚洲光电博览会。 首届亚洲光电博览会由英富曼会展集团、深圳贺戎博闻展览有限公司主办,展览面积15000平方米,参展企业350家,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拓展海外市场的良好平台。此次成都展团共有15家成都优质光电行业企业参展,共40余人携带超精密光学镜片、动态激光干涉仪、大功率激光热沉、TEC覆铜基板等成都优质光电展品参展。展会期间成都企业以差异化的产品,吸引了不少海外企业的目光。四川至臻精密光学有限公司刘胜国表示,此次参展,不光展示了本土企业的展品,也打破了不少海外企业关于中国制造的看法,让海外企业也知道了在光学的顶端应用中国的技术以及指标,完全可以和欧洲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媲美。同时他们也学习到了光学行业在新加披的运营模式,相较于传统加工,外方更注重于代理和提供定制,接下来有助于企业开拓经营思路,加强与海外供需端的接触,更有利于“成都造”产品出海。 展会期间参展企业合计交换名片数957张,分发样品数量653件,接待客商866人次,意向订单2424万元,客商区域来自意大利、瑞士、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伊朗、沙特、中国台湾以及国内各地。 来源:成都市贸促会
■ 杨博文 寇春鹤 欧盟于2021年制定出台了碳边境调节机制细则,并于2023年开始实施,而后又出台了《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第2023/956号条例》,同时设置了2023-2025年过渡期。在过渡阶段,水泥、钢铁、电力、铝、化肥、化工(氢)等首批六个碳排放较高的产品进口商需履行碳排放报告义务,但是过渡期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欧盟设置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过渡期,目的是为高碳排放进口企业提供充足时间以可预见方式做好准备,以便欧盟在2026年之前对最终方法进行优化调整,同时也为各国更好地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提供了契机。不过,过渡期以后,也就是自2026年开始,纳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进口商就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申请碳边境调节机制权利凭证,每一份权利凭证均会载明碳排放单位,其价格将通过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配额的平均价格认定。纳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高碳排放企业必须在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碳排放量,同时上交与碳排放量对应的权利凭证。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设置了三项基本义务,分别是核算义务、信息报告义务和核查义务。过渡期规则要求进口商对产品的平均排放强度进行核算,并要求申报主体对进口产品所产生的实际碳排放总量和间接排放总量分别核算。同时要求进口商对进口产品在原产国所支付的碳配额价格进行核算,碳配额价格需要纳入相关补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要求进口商首先应当对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全面掌握。过渡期后,申报主体还需要对进口产品的数量、碳排放总量以及应当缴纳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权利凭证的数量进行核算。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的制定,对欧盟内部来看,其目的是为了能够保护和提升本国高碳排放产业国际竞争力,以此来对其他国家同类进口产品变相设置贸易壁垒。对外来看,实则反映出一种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要求其他国家掌握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实施细则,以此对标欧盟碳市场价格,主导相关产业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体系。自2026-2035年,欧盟将逐年取消水泥、钢铁、电力、铝、化肥和化工(氢)产品生产企业十分之一的免费碳配额。从目前来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并未纳入使用以上六类原材料的汽车、机器零件等下游终端产品,但未来不排除将纳入更多高碳排放行业以及间接碳排放企业的可能。 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我国应当厘清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的适用逻辑,同时有效把控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点,合理抵制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气候贸易壁垒。同时,应当在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企业数据合规两个维度,制定系统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的减排方案和碳资产管理体系。通过系统分析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合规要求和欧盟碳市场价格,稳步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具体来看,首先应当强化控排企业的碳合规审查,并进一步完善企业MRV规则体系(即温室气体排放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的体系),做好企业的碳信息披露。其次,应当在现有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下纳入更多的控排主体。目前,我国碳市场仅纳入了电力行业,为在未来能够合理合法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全国碳市场扩围应优先纳入钢铁、水泥和电解铝等行业企业。最后,应当继续深化与欧盟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气候治理相关领域合作,围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期规则实施以后的纳入行业、制度设计、配套细则等领域进行沟通交流,并通过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等相关国际双多边渠道夯实气候治理阶段性成果。 来源:国际商报
1.据澳大利亚IPE投资网站4月19日报道,加拿大公共部门养老金投资委员会(PSP Investments)在以1.8亿澳元(8.37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澳蛋鸡养殖企业Ellerslie Free Range Eggs多数股权后不到一个月,目前又以7000万澳元(3.25亿人民币)的价格从达克斯顿农场有限公司(Duxton Farms Ltd)手中收购了新南威尔士州8000多公顷农田。 2.据南非新闻24小时网站4月18日消息,经南非贸易、工业和竞争部长帕特尔批准,南非维持对原产于或自美国进口的冷冻带骨鸡肉部分征收反倾销税。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于2022年12月启动调查,结果认为反倾销税到期可能导致倾销继续存在或再次发生,并对南部非洲关税同盟鸡肉产业造成重大损害。 3.据《印度快报》4月22日报道,国际马铃薯中心-南亚区域中心(CIP-SARC)预计将落户印北方邦阿格拉市。该项目预计耗资2000万美元(约16亿卢比),其中印将出资1300万美元(10.8亿卢比),其余部分将由CIP资助。北方邦政府将为中心提供10公顷土地。 来源:农业农村部
1. 据路透社4月22日报道,欧盟农业委员沃伊切霍夫斯基表示,他本周访问中国的重点将是增加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并使粮食免受欧中贸易紧张局势加剧的影响。欧盟在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存在出口顺差,对中国的一系列农产品都有增长空间,例如家禽、猪肉、牛肉和乳制品。 2. 据加拿大RealAgriculture网站4月23日报道,加竞争局4月22日发布报告,对邦吉公司(Bunge)收购维特拉公司(Viterra)的提议提出了“实质性竞争问题”,认为该笔交易可能会损害加拿大西部邦吉压榨厂附近油菜种植竞争,以及加拿大东部精炼菜籽油的供应。该报告已提交交通部,联邦内阁将根据交通部建议,决定是否允许或要求修改该交易。邦吉和维特拉表示,在获得所有监管部门批准前,仍计划2024年中期完成交易。 3. 据美国农业部网站4月22日报道,美农业部负责贸易和对外农业事务的副部长泰勒率农业综合企业贸易代表团抵达印度新德里。该代表团由来自47个美国农业综合企业和农场组织及11个州农业部门的官员组成,将寻求与印进口商扩大商业机会。近期,印降低了多种美农产品关税,包括家禽、蔬菜、水果、豆类和坚果。 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3日,美国农业部(USDA)发布《2023年美国对华出口农产品和食品分析报告》(报告号为CH2024-0052)。2023年,美国仍是对中国出口消费类产品的第四大出口国,中国需要美国食品加工成分,如树坚果、干豆、水果干、人参、啤酒花、鱼肉酱等,其对中国出口均有很大增长。消费者喜欢健康、优质的食品,这刺激了中国国内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对预制方便食品的需求呈增长态势,并且销售渠道呈多样化,原因是消费者习惯和消费模式发生了改变。 2023年美国农产品和相关商品对华出口达316亿美元,较之2022年下降23%,但中国仍是美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之一。中国消费类产品进口2023年接近1064亿美元,而该年度美国是消费类产品(包括水产品)对华出口的第四大出口国,达88亿美元,较之上一年度下降6.4%。中国食品加工业稳步增长,2023年中国食品金额较之上一年度增长2.9%,在未来几年,中国将继续进口大量的食品成分。中国头10位进口消费类产品为水产品、牛肉和牛肉产品、乳品、新鲜水果、猪肉和猪肉产品、汤料和其它预制食品、加工蔬菜、禽肉和禽肉产品(不包括蛋品)、肉类产品、树坚果。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4年4月21日,菲律宾通讯社消息,菲律宾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于 4 月 18 日签署总统令,命令农业部进一步简化农产品进口行政程序和政策,消除非关税壁垒,确保粮食安全。该令立即生效。 马科斯指示农业部与贸易和工业部或财政部合作,简化进口商许可程序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理进口申请所需的时间,并免除许可交易提交注册要求。农业部还被要求简化签发卫生和植物检疫进口清关(SPSIC)的程序和要求,并采取具体措施改善进口农产品的物流、运输、分销和储存。同时,马科斯指示海关局(BOC)根据《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以及海关局其他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条例,优先卸载和放行进口农产品。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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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S 认证
IFS国际食品标准(International Food Standard),是由HDE-德国零售商协会和FCD-法国零售商和批发商联盟共同制订的食品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标准。经德国贸易机构联合会于2001年向全球发布,得到德国及法国零售商普遍接受,,许多知名的欧洲超市集团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会要求后者须通过IFS审核。该标准在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影响力较大,IFS也是获得国际食品零售商联合会认可的质量体系标准之一。 这套标准包含了对食品供应的品质与安全卫生保证能力的考核要求,得到了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食品零售商的广泛认可。IFS是以ISO9000:2000标准的程序导向模式编排,涵盖HACCP、品质管理、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等内容。供货商只要成功取得IFS认证就可以增加出口机会、减少多重审核的支出、取得欧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费者对产品的接纳及减少食品危机风险。
ISO22000认证
随着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导致许多公司都在发展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2001年,ISO开始着手建立一个可审核的标准,这一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将最新成型的ISO 22000推向了发展的顶峰。ISO 22000标准试图为需要符合并超过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规则的公司定义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该标准涵括了所有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它加快并简化了程序,而无需折衷其他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它适用于农产品生产厂商,动物饲料生产厂商,食品生产厂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它也适用于与食品有关的设备供应厂商,物流供应商,包装材料供应厂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供应厂商,涉及食品的服务供应商和餐厅。  ISO22000:2005采用了ISO9000标准体系结构,将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原理作为方法应用于整个体系;明确了危害分析作为安全食品实现策划的核心,并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预备步骤中的产品特性、预期用途、流程图、加工步骤和控制措施和沟通作为危害分析及其更新的输入;同时将HACCP计划及其前提条件-前提方案动态、均衡的结合。本标准可以与其他管理标准相整合,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
Kosher 认证
Kosher认证又称犹太认证(犹太食品认证,Kosher certificate),是指按照犹太饮食教规对医疗、化工、食品、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认证,此种认证被称为Kosher认证。其涉及范围有食品及配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精细化工、药品、机械生产企业等。Kosher认证有其完善的法规和理论、实践基础及管理。通过Kosher认证的公司,可以在其生产的食品上使用国际最著名的、被广泛认可的“洁食认证(Kosher)”标记。Kosher认证按照不同的认证机构,具体有:KOF-K Kosher洁食认证 、OK Kosher洁食认证、Star-K Kosher洁食认证、OU Kosher洁食认证、BC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Bais-K Kosher洁食认证、cRc Kosher洁食认证 、KIR Badatz Kosher洁食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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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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