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北京市昌平区、河北省廊坊市等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生效标志 现行有效
法规分类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6-12-20
生效日期 2016-12-20
简介
主办: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四川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容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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