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新国标5月1日起实施 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提高

2018-05-15 10:05

     5月1日起,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新标准将代替GB18580-2001正式实施。新标准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识为E1,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

    2017年4月2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新标准修改了甲醛检测试验方法及其甲醛释放限量值,并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001年实施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曾是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内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GB18580-2001标准中,我国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分为两个级别:E1、E2。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因此,过去我国环保性能最高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为E1级,释放量不超过1.5mg/ m3。相比之下,即将实施的GB18580-201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 m3,限量标识为E1,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
    另外,对于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的检测,统一检测试验方法为“1m3气候箱法”,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两种甲醛检测方法。其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干法纤维板》规定一致,检测方法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这意味着我国甲醛释放限量与检测方法已与国际接轨。
   来源:标准君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