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代码中心认真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政策

2015-02-04 15:45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93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政策(以下简称“免征政策”)。
     一是统一思想。省代码中心自收到国家代码中心下发的文件后,立即组织省中心全体代码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并转发文件至各市州,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把工作落实好;
     二是加强宣传。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各地代码机构通过当地门户网站、政务公示栏、报刊杂志、代码办证窗口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享受到免征政策;
     三是加强规范。要求各级代码办证点在业务办理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统一免征代码证书收费,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扫描上报工作,省代码中心抽调专人对全省各地上报的减免总数进行核实。
     截止目前,全省共有6000余家小微企业享受了免征政策。